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7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世纪证券作为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原委派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清先生、聂荣华先生。现因聂荣华先生个人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世纪证券委派顾峻毅先生接替聂荣华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顾峻毅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期保荐代表人为陈清先生和顾峻毅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本次变更不影响世纪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聂荣华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顾峻毅: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作为负责人或核心成员曾先后参与了重庆钢铁公司债、燕京啤酒可转债、招商轮船非公开发行股票、招商银行配股、派思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东莞铭普IPO、中京电子重大资产重组、华润锦华重大资产重组、茂业物流重大资产重组、茂硕电源重大资产重组、京新药业重大资产重组、雷曼光电重大资产重组、金瑞矿业重大资产重组、创维数字重大资产重组、维科技术重大资产重组、新疆城建重大资产重组、国农科技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资产重组、诺德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安车检测非公开发行股票、维科技术非公开发行股票、达科为IPO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