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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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理财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2023-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理财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7,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为满足本次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上海川北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以下简称“理财专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在上述理财专户内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理财专户内资金已全部赎回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5日办理完毕上述理财专户的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44,775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44,775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276,800股,并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77,106,974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59,626,554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7.33%,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7,480,42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2.67%。

2023年4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的790,664股限售股上市流通。

2023年10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及部分限售股14,059,668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锁定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且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1名,限售股数量共计844,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2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7,106,97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共计转增37,782,417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14,889,391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4,889,391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844,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4%。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深圳市展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锁定期满后,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股票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股票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844,77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844,775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且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