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3日 15点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3日
至2024年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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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2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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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3日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204证券融资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联系人:何丽 何俊生
联系电话:0472-2669529 2669528
传真:0472-2669528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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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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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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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77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3年12月11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包钢股份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李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刘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强先生卸任相关职务后将继续在包钢集团任职,刘义先生卸任相关职务后将继续在北方稀土任职,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鉴于上述董事卸任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之前,李强先生、刘义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提名吴明宏先生、梁志刚先生、刘宓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候选人尚需通过股东大会选举。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基建技改投资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的议案》,其中,公司2023年基建技改投资计划安排项目156项,计划投资442240万元。按照公司“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思路要求,加快信息化、智能化项目的推进实施,同时为完成超低排放要求,公司根据入库项目情况,筛选出部分信息化、智能化、环保要求及提质增效项目,拟纳入2023年基建技改投资计划,因此,2023年基建技改投资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8项,累计金额47707万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1月3日在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明宏,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大学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无缝厂副厂长兼新机组筹备组副组长;包钢钢联无缝厂副厂长;包钢钢管公司副总经理;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包钢股份钢管公司总经理;包钢股份生产部(安全环保部)部长;包钢股份副总经理;包钢股份副总经理兼低碳能源管理中心主任;包钢股份副总经理兼安全管理部部长、低碳能源管理中心主任;包钢股份副总经理兼安全管理部部长。现任包钢(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科技创新部、质监站)部长(站长)、科协副主席。
梁志刚,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炼钢厂副厂长;包钢科技部副部长;包钢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包钢薄板厂副厂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兼技术质量部部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兼技术质量部部长、党总支书记;包钢生产部(安环部)副部长;包钢炼钢厂厂长;包钢股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厂长;包钢股份稀土钢板材厂党委委员,厂长;包钢股份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党委书记; 包钢股份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包钢股份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现任包钢股份总经理。
刘 宓,女,汉族,1979年9月出生。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包钢计划财务部税政处副处长;包钢计划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包钢(集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包钢股份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78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参加会议监事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基建技改投资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79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附后。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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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80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由于工作调整原因,李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刘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上述董事卸任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之前,李强先生、刘义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提名吴明宏先生、梁志刚先生、刘宓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下简称“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吴明宏先生、梁志刚先生、刘宓女士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李强先生卸任相关职务后将继续在包钢集团任职,刘义先生卸任相关职务后将继续在北方稀土任职,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强先生、刘义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明宏,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大学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无缝厂副厂长兼新机组筹备组副组长;包钢钢联无缝厂副厂长;包钢钢管公司副总经理;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包钢股份钢管公司总经理;包钢股份生产部(安全环保部)部长;包钢股份副总经理;包钢股份副总经理兼低碳能源管理中心主任;包钢股份副总经理兼安全管理部部长、低碳能源管理中心主任;包钢股份副总经理兼安全管理部部长。现任包钢(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科技创新部、质监站)部长(站长)、科协副主席。
梁志刚,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炼钢厂副厂长;包钢科技部副部长;包钢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包钢薄板厂副厂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兼技术质量部部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兼技术质量部部长、党总支书记;包钢生产部(安环部)副部长;包钢炼钢厂厂长;包钢股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厂长;包钢股份稀土钢板材厂党委委员,厂长;包钢股份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党委书记; 包钢股份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包钢股份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现任包钢股份总经理。
刘 宓,女,汉族,1979年9月出生。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包钢计划财务部税政处副处长;包钢计划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包钢(集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包钢股份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