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
费率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3-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12月20日起,调低旗下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润元纯债债券A/B:202108;南方润元纯债债券C:20211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相关基金费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65%调整为0.3%,托管费年费率由0.2%调整为0.1%,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0.4%调整为0.2%。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一)根据上述方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内容如下:

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B类及H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各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B类及H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各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二)根据《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

同时相应更新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对应内容。

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