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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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3-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

2、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分母为各自类别的份额,对合计数,分母采用下属分类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基金整体的份额总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