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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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开始停牌并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2023-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1月24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ETF,场内简称:粤港澳大湾区ETF,基金代码:159983,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计票日为2023年12月26日。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于大会计票日(2023年12月26日)当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起暂停申购业务。如本次大会议案获得通过,本基金将不再复牌且不再恢复办理申购业务,如本次大会议案未获通过,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复牌及恢复申购业务安排。

如本次大会议案获得通过,本基金将以决议生效日下一工作日(2023年12月27日)为最后运作日,自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本基金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及二级市场交易,敬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华夏债券投资基金第四十七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2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分别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