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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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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

2023-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1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规划与行业环境因素,公司拟调减原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下“MRX-4急性细菌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糖尿病足感染适应症”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3,917.66万元,并将其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中拟新增加的子项目“MRX-4针对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适应症的中国Ⅲ期临床试验”。“创新药研发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变。

● 上述事项已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概述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6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8.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972.79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0564号)。

(二) 原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创新药研发项目系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其中包括康替唑胺真实世界研究、MRX-4急性细菌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糖尿病足感染适应症、MRX-8复杂性尿路感染适应症、MRX-15肾病适应症。该项目的实施将推进公司已上市产品的市场推广及在研核心管线的研发进展,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价值,惠及更多患者。

为了加快公司核心产品MRX-4针对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适应症的上市速度,提升公司商业价值,公司拟在原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中新增加子项目MRX-4针对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适应症的中国Ⅲ期临床试验(以下简称“MRX-4中国桥接试验”)。

(二)MRX-4中国桥接试验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1、项目基本情况

MRX-4是基于康替唑胺结构独特设计和开发的水溶性前药。公司康替唑胺片2021年6月获批上市,获批适应症为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本次MRX-4中国桥接试验计划通过桥接康替唑胺片已有临床证据在中国开展III期临床试验,公司已经就该临床试验方案与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完成了沟通交流并达成共识,并已启动相关受试者入组工作。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子项目有望加速注射用MRX-4在中国的获批上市和商业化进程,以进一步完善公司在耐药菌感染治疗药物领域的产品布局。

2、项目实施必要性

(1)加速新产品研发,满足更多临床治疗用药需求

近年来,细菌对抗菌药耐药性的进化及交叉耐药性的产生使得已有抗菌药疗效下降,耐药菌感染逐渐成为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问题。公司自创立起一直聚焦于解决全球日益严重的细菌耐药性问题,专注于为临床最常见和最严重的耐药菌感染提供更有效和更安全的治疗选择。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围绕成人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等耐药菌感染治疗领域,推动噁唑烷酮类药物MRX-4针对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适应症的中国Ⅲ期临床试验,加速公司在研新药管线的研发进程并推动研发成果商业化落地,以满足耐药菌感染临床治疗用药需求,惠及更多患者。

(2)增强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巩固并提高核心竞争力

公司所处创新药行业为技术密集型产业,持续研发创新以增强技术储备并丰富产品管线是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在已有临床核心产品的基础上,依托现有技术、人才及研发经验的积累,继续深耕耐药菌感染治疗药物的研究开发,进一步推动噁唑烷酮类药物MRX-4的Ⅲ期临床试验,以增强公司在耐药菌感染治疗领域的技术优势,从而提高核心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

3、项目实施可行性

(1)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一批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专业结构合理、人员构成相对稳定的耐药菌感染治疗药物专业技术人才。公司研发团队拥有过硬的创新药研究技能和可靠的新药研发记录,核心研发团队自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始创新抗菌药的研发工作,近30余年来持续致力于新化合物的开发,对各类创新抗菌药物的临床试验设计和耐药菌感染市场有深刻的理解。

此外,公司亦积极完善包括股权激励机制在内的各种人才激励机制、绩效导向的考核机制,强调质量、效率、人均利润,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使公司的人才队伍建设能够持续满足并有力支撑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要求。

(2)技术储备

技术储备方面,公司打造了抗菌药的新药设计和筛选一体式平台,研发部门下辖各职能岗位协同完成创新分子的设计、合成、活性筛选、动物模型疗效与毒理评价、初步药代动力学研究,高效地完成候选药物的设计和改良。在获得候选药物后,利用公司国际化的团队,在全球主要市场开展临床试验,目标在国际市场上市以最大化新药价值。

在公司成熟的研发体系下,通过自主研发项目的实施,形成了适合公司自身研发特点的两大核心技术,包括药物分子设计和发现技术、基于代谢的药物设计与优化技术。公司深入分析和理解药物的作用机制和临床应用问题,从有效性和安全性两个维度开展新化合物的设计,并建立相应的体外评价模型,进行化合物的筛选和进一步改进。为及早发现药物不良反应的结构-毒性关系,公司在评价新化合物抗菌活性的同时,建立了针对性的体外毒性评价模型(例如骨髓抑制毒性和肾毒性评价模型等),同步开展疗效和毒性的评价,基于药物结构-疗效关系和结构-毒性关系,指导进一步的结构优化,以此期望能得到同时具有良好疗效和安全性的同类最佳(Best-in-Class)或同类首创(First-in-class)的药物分子。此外,公司也基于药物体内代谢的特点,利用前药或软药等技术进行药物分子改造,克服限制药物开发和应用的药代动力学性质问题,提高药物开发的成功率。

4、项目投资计划

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子项目MRX-4中国桥接试验计划总投资15,607.02万元,剔除公司前期已投入金额1,689.36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3,917.66万元。相关投入均变更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MRX-4急性细菌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糖尿病足感染适应症”子项目。

针对本次新增的募投子项目,公司已经就该临床试验方案与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完成了沟通交流并达成共识。截至目前,该项临床试验已启动受试者招募工作,尚未取得关键临床数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加快MRX-4中国桥接试验的实施。

5、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在研药物取得上市批准前必须进行各种临床试验,以证明在研药物对于人体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公司在本项目临床试验时可能遇到各种事件,导致其可能延迟或无法获得监管批准或将候选药物商业化,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机构或伦理委员会或临床机构内部可能不同意公司或研究者启动临床试验,或不同意公司或研究者在试验中心进行临床试验;(2)由于同一临床试验中不同的CRO及试验中心要求的条款可能大不相同,公司可能无法与CRO及试验中心达成协议;(3)公司候选药物的临床试验可能产生负面或无效结果,公司可能需补充、完善临床试验或放弃药物开发项目;(4)公司对候选药物临床试验所需要的受试者人数预计不足、临床试验招募的合格受试者少于预期、受试者的退出率高于预期,进而导致临床研究终点指标无法达到统计学标准,临床研究进展缓慢,临床研究提前终止等后果;(5)公司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包括CRO、研究者等)未能遵守监管规定或未能及时履行对公司的合同义务;(6)公司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暂停或终止候选药物的临床试验,包括发现临床治疗效果未及预期或其他未预期的特征或发现受试者面临不可接受的健康风险;(7)政府机构或伦理委员会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要求公司或研究者暂停或终止临床研究或不支持临床研究的结果;(8)公司候选药物可能导致发生负面事件,监管机构可能因此要求或公司可能因此主动中断、延迟、限制或停止临床试验;(9)公司候选药物的临床试验成本可能高于预期。

因此,上述项目整个研究开发过程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可能面临募投项目产品临床试验进度不如预期甚至导致研发失败的风险。

(三)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变更对原募投项目的影响

公司目前正在持续推进原募投项目子项目“MRX-4急性细菌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糖尿病足感染适应症”的III期临床试验。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子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8,428.1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子项目已于亚洲、欧洲、美洲等地区的22个国家获批开展临床试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变更后,公司仍将继续投入募集资金以及自有或自筹资金用于该临床试验的持续开展。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将加快公司核心产品MRX-4于国内的上市进度,有利于公司产品商业化的实现。本次变更不会对原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MRX-4(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III期临床试验在中国的继续开展。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项目实施中的实际情况及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项目实施中的实际情况及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2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ZHENGYU YUAN(袁征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ZHENGYU YUAN(袁征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下列人员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黄寒梅和周伟澄、董事吉冬梅组成,其中黄寒梅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燕桂和周伟澄、董事李峙乐组成,其中陈燕桂担任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伟澄和黄寒梅、董事ZHENGYU YUAN(袁征宇)组成,其中周伟澄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董事ZHENGYU YUAN(袁征宇)和吉冬梅、独立董事陈燕桂组成,其中ZHENGYU YUAN(袁征宇)担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ZHENGYU YUAN(袁征宇)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峙乐、王星海、袁红、赵东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峙乐为公司首席财务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峙乐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李峙乐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聂安娜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聂安娜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本次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董事会审慎分析后决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终止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本次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2023-06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调减原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下“MRX-4急性细菌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糖尿病足感染适应症”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3,917.66万元,并将其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中拟新增加的子项目“MRX-4针对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适应症的中国Ⅲ期临床试验”。“创新药研发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美国增资盟科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配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加快开拓国际市场,从而进一步完善全球营销布局,促进公司综合实力的提升,公司拟以境外直接投资的方式增资美国子公司盟科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英文名:MicuRx Pharmaceuticals, Inc.,以下简称“美国子公司”),项目拟投资金额为8,000万美元(以最终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出资方式为现金投资。美国子公司获得上述增资款项后将主要用于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3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2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半数及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卢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卢亮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本次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基于宏观经济环境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与相关中介机构认真审慎研究,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本次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项目实施中的实际情况及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4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盟科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MicuRx Pharmaceuticals, Inc.,

● 投资金额:8,000万美元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尚需经过国内发改委、商务、外汇等主管部门的备案审批,以及在美国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实施的结果和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需求,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大公司业务领域覆盖范围,拟以自有资金在美国增资全资子公司MicuRx Pharmaceuticals, Inc.,。本次投资为现金出资,拟投资金额8,000万美元(以最终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二)本次增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美国增资盟科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对美国子公司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盟科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MicuRx Pharmaceuticals, Inc.,

注册资本:0.1美元

公司性质:Stock Corporation- CA- General

注册地址:555 BYRANT STREET, SUITE 433 POLO ALTO, CA 94301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药物研究与开发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MicuRx Pharmaceuticals, Inc.,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注:公司包含美国子公司的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美国子公司2023年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外增资境外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境外全资子公司的目的

公司拟在美国增资全资子公司,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国际多中心Ⅲ期临床试验的开展,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需求,推动公司未来对国际市场的更大拓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并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尤其是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2、存在的风险

(1)公司本次向境外增资全资子公司,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境外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能否取得相关备案或批准,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美国的政策体系、法律体系与社会商业环境等与国内有所差异,子公司可能面对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不断完善境外公司管理体系,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确保子公司的顺利运营。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期来看,本次对外投资暨向美国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与战略规划,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9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盟科药业”)已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ZHENGYU YUAN(袁征宇)先生

2、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黄寒梅女士、陈燕桂先生、周伟澄先生;非独立董事李峙乐先生、段建先生、吉冬梅女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二、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召集人:ZHENGYU YUAN(袁征宇)先生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陈燕桂先生

成员:周伟澄先生、李峙乐先生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周伟澄先生

成员:黄寒梅女士、ZHENGYU YUAN(袁征宇)先生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黄寒梅女士

成员:周伟澄先生、吉冬梅女士

5、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召集人:ZHENGYU YUAN(袁征宇)先生

成员:吉冬梅女士、陈燕桂先生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存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黄寒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

三、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卢亮先生。

2、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吕胜先生、金燕女士。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聘任ZHENGYU YUAN(袁征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李峙乐先生、王星海先生、赵东明先生、袁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峙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ZHENGYU YUAN(袁征宇)先生、李峙乐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聂安娜。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李峙乐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聂安娜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50900550

电子邮箱:688373@micurxchina.com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迪生路53号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星海,男,现任盟科药业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2003年获浙江大学药学学士学位,2008年获复旦大学药物化学博士研究生学位。2008年9月至2010年2月,在上海药明康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担任高级项目主管;2010年3月至今,在盟科医药历任高级项目主管、化学部负责人,现任盟科药业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2018年4月至2020年7月,在盟科香港任董事;2018年5月至2020年7月以及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任盟科药业董事;2019年11月至今,在盟科新香港任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星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0.31%,其通过新沂优迈科斯财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4%。王星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袁红,女,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首席临床官,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2000年获新疆医科大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得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2005年7月至2007年10月,在绿谷(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质量研究员;2008年7月至今,在公司历任临床前研究员、临床研究员、临床研究主管、临床研究总监、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0年7月,在盟科香港任董事;2018年5月至今,历任盟科药业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兼首席临床官;2019年11月至今,在盟科新香港任董事。2020年12月起,经盟科药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及董事会聘任,任盟科药业董事、副总经理兼首席临床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袁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0.27%,其通过新沂优迈科斯财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3%。袁红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东明,男,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1994年获得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学士学位。1998年至2011年,在辉瑞公司历任营销代表、区域经理;2011年至2013年,在诺华制药历任营销总监、移植事业部负责人;2013年至2016年,在辉瑞公司担任北中国肿瘤营销总监/全国肿瘤战略总监;2016年至2019年,在吉利德担任高级营销总监;2019年至2020年,在亿腾医药担任重症业务单元副总裁。自2020年1月至今,任盟科药业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东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新沂优迈科斯财务咨询中心(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4%。赵东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聂安娜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0月加入公司,2023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0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本次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本次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96,563,025股(含),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345.42万元(含)。

二、终止本次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基于资本市场环境及资金安排等因素,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审慎分析后决定依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终止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本次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基于资本市场环境及资金安排等因素,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审慎分析后决定依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终止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终止本次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本次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四、终止本次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基于资本市场环境及资金安排等因素,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审慎分析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5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5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迪生路 53 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5日

至2024年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月2日(上午10:00-11: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迪生路53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 、 异 地 股 东 可 以 邮 件 的 方 式 登 记 , 邮 件 以 抵 达 公 司 邮 箱(688373@micurxchina.com)的时间为准。在邮件内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扫描件,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参会报名”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月2日下午17:0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峙乐、聂安娜

联系电话:021-50900550

传真:021-61101898

电子邮箱:688373@micurxchina.com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