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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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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3-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

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含并表公司,下同)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保理业务、票据池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周转及与业务相关的投资业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并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适用期限为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授信额度之前,在该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融资形式及担保条件等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3)详情参见2023年12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阶段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提高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且拟将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纳入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具体为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总计不超过8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调整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8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

上述担保的额度,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在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其他并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之前。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事宜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4)详情参见2023年12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等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备案等工商变更手续。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5)详情参见2023年12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详情参见2023年12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情参见2023年12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详情参见2023年12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情参见2023年12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累积投票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累积投票制度》详情参见2023年12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3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为股份”)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保证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经营效率,结合公司2023年业务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含并表公司,下同)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保理业务、票据池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周转及与业务相关的投资业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并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适用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授信额度之前,在该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6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含并表公司,下同)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保理业务、票据池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周转及与业务相关的投资业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并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适用期限为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授信额度之前,在该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融资形式及担保条件等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8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在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其他并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之前。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6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及相关公告。

二、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阶段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提高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且拟将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纳入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具体为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总计不超过8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调整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8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调整后的担保事项如下: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8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在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其他并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之前。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事宜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已成立的下属公司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新设立的其他并表子公司。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调剂: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中可能涉及到的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1.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年7月11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1

(4)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5)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工业控制、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汽车电子产品、工业自动控制产品及检测设备的软件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产品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3月23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4)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5)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半导体电子产品测试、晶圆测试,半导体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凭深福环批【2013】400019号批复生产);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及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7月31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澜高新园观盛五路8号特尔佳深圳科技园一号楼

(4)法定代表人:连宗敏

(5)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汽车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的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汽车制动系统及部件的研发和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车联网开发及技术应用;车载应用软件开发、销售与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投资兴办实业。许可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的生产;机械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的生产;机械电子设备加工及维修。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9月30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7

(4)法定代表人:宋卓霖

(5)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电子设备开发及销售。(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深圳市为石硅基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为石硅基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2月8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7

(4)法定代表人:宋卓霖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光电产品、数码产品、科技产品、通讯产品、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木炭、薪柴销售;木材收购;矿物洗选加工;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木材加工;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为石硅基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为石硅基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大为创新(香港)有限公司

(1)名称:大为创新(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3月12日

(3)注册地点:19H MAXGRAND PLAZA NO.3 TAI YAU STREET SAN PO KONG KL

(4)董事:何强、连浩臻

(5)注册资本:10,000港币

(6)主营业务:电子产品及技术的销售、贸易、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大为创新(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大为创新(香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芯汇群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名称:芯汇群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3月15日

(3)注册地点:19H MAXGRAND PLAZA NO.3 TAI YAU STREET SAN PO KONG KL

(4)董事:连浩臻

(5)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6)主营业务:电子产品及技术的研发、销售、贸易、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芯汇群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芯汇群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深圳市芯汇群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芯汇群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5月11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4)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5)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光电产品、数码产品、科技产品、通讯产品、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商务信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电子计算机配件(固态硬盘、移动固态硬盘、内存条、U盘)的销售。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芯汇群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芯汇群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湖南大为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湖南大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12月5日

(3)注册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黄沙坪街道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富标准厂房办公楼

(4)法定代表人:何强

(5)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机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汽车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湖南大为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湖南大为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深圳大为锂电产业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大为锂电产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月12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5

(4)法定代表人:连宗敏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规划设计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深圳大为锂电产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深圳大为锂电产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注册成立,故无相关报告期财务数据。

(10)深圳大为锂电产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桂阳大为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桂阳大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月20日

(3)注册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黄沙坪街道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园企业服务中心大楼

(4)法定代表人:何强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其他未列明制造业;金属矿石销售;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桂阳大为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桂阳大为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注册成立,故无相关报告期财务数据。

(10)桂阳大为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

(1)名称: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2月2日

(3)注册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黄沙坪街道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园企业服务中心大楼

(4)法定代表人:何强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池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池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日注册成立,故无相关报告期财务数据。

(10)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桂阳大为矿业有限公司

(1)名称:桂阳大为矿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7月24日

(3)注册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黄沙坪街道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园企业服务中心大楼

(4)法定代表人:何强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桂阳大为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桂阳大为矿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注册成立,故无相关报告期财务数据。

(10)桂阳大为矿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桂阳大为选矿有限公司

(1)名称:桂阳大为选矿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1月30日

(3)注册地: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黄沙坪街道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园企业服务中心大楼614房

(4)法定代表人:何强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固体废物治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桂阳大为选矿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桂阳大为选矿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注册成立,故无相关报告期财务数据。

(10)桂阳大为选矿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高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以及将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纳入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是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调整的,旨在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

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将按规定要求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

三、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根据前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总计不超过8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2,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3%,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余额为77,9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为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52%。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500万元,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已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对应担保额度及余额均为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债务情形,对应的担保额度及余额均为0;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形,对应的担保金额为0。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5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为股份”)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等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备案等工商变更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9日

(下转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