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2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3-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3-118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7日,公示期不少于十日。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3-119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公司会议室,敬请投资者特别留意。

根据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定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16)已于2023年12月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2023年12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将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2、提案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王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3、4征集投票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的表决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15)。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 2、3、4,关联股东应予以回避表决,其所持的股份不计入前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登记;

(4)现场参会股东请仔细填写《美年健康股东现场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上述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请于2023年12月21日下午17:00前发出并送达至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证券部,邮编:200072,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号码:021-66773220;电子邮箱:zqb@health-100.cn;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登记材料,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丽娟;

电子邮箱:zqb@health-100.cn;

联系电话:021-66773289;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证券部。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4,投票简称:美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份性质及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美年健康股东现场参会登记表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3-120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云南慈铭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

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云南慈铭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收购云南慈铭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股权,股权转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7,304.4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收购云南慈铭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近日,成都金牛美年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和平奥亚医院有限公司(曾用名:沈阳和平美健奥亚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均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成都金牛美年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三段1号万达广场4、5层Z-1F-B号

法定代表人:谢胤

注册资本:人民币 4,154.52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2、沈阳和平奥亚医院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庆街70号附楼1-5层、主楼3层

法定代表人:邓勇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32.79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3日

经营范围:诊疗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研究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