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2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3-095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届次: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3年12月18日

3、会议通知方式:通讯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9日

5、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6、会议表决情况: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指定公司总裁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原因,郑剑芳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董事会指定公司总裁侯焰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离任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股东监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月4日(星期四)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提交的《关于补选股东监事的议案》。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3-096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届次: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3年12月18日

3、会议通知方式:通讯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9日

5、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6、会议表决情况: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股东监事的议案》

李寅彦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林伟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同意林伟杰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3-097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4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8号万福中心3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4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24年1月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8号万福中心3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2023年12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 登记时间:2024年1月3日8:30-12:00,13:30-18:00。

3. 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8号万福中心3号楼11层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4. 委托他人出席登记办法: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4年1月 3日下午6点前送达至公司证券与投资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8号万福中心3号楼11层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池枫、赵丹

电话:0591-87591080

邮箱:zqdb@holitech.net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17”,投票简称为“合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4、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投票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如果委托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3-098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离任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情况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郑澍先生和财务总监郑剑芳先生的辞职报告。

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郑澍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起生效,郑澍先生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郑剑芳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起生效,郑剑芳先生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的日常运作及财务工作的有序开展,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指定公司总裁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董事会指定公司总裁侯焰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尽快完成新的财务总监聘任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郑澍先生和郑剑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离任不会对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和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监事会主席离任暨补选监事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李寅彦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李寅彦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其离任后将被提名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寅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寅彦女士离任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少于最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李寅彦女士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期间,李寅彦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监事相关职责直至新任监事补选就任为止。

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股东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补选林伟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林伟杰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完成补选股东监事后,及时召开监事会选举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林伟杰先生简历

林伟杰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毕业于集美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福建诚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福州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监察部审计员,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主办会计、副部长、部长,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资金部总监,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稽核部总监,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省凯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林伟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林伟杰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 3.2.2 条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