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发布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763号文注册募集的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2年1月20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0日0:00起,至2024年1月19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A座24层
邮政编码:518040
联系电话:0755-83190369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方式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0日,即在2023年12月20日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的业务专用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名(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代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名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但下述第(4)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份额持有人使用基金管理人邮寄的专用授权委托征集信函授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非直销销售机构投票的,接受有效委托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非直销销售机构应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自2023年12月20日0:00起至2024年1月19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A座24层),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1、纸面方式授权
(1)个人投资者授权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名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如果个人投资者使用其收到的基金管理人邮寄的专用授权委托征集信函授权时,无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在专用回邮信函上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和具体表决意见,并回寄给基金管理人,该专用回邮信函即视为有效授权,若委托人签署的专用回邮信函没有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其意志行使表决权。
(3)机构投资者授权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名或加盖公章,并提供被代理的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名或加盖公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电话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基金管理人可开设录音电话授权方式,基金管理人和部分销售机构可通过各自的客服代表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在通话过程中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并由客服代表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授权记录从而完成授权,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授权人的表决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电话授权的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0日0:00起至2024年1月18日15:00止(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的电话授权时间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3、授权效力的确定原则
(1)直接投票表决优先规则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授权委托,又存在有效的直接投票表决,则以直接投票表决为有效表决,授权委托无效。
(2)最后授权优先规则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进行有效授权,无论表决意见是否相同,均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多次授权的表决意见一致的,按照该表决意见计票;若多次授权但授权意见不一致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投弃权票。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规则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的,表决时间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地址,表决时间以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2024年1月19日17:00以后送达收件人的纸面表决票,均为无效表决。
(2)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寄送纸面表决票的,若各表决票之意思相同时,则视为同一表决票;表决之意思相异时,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3)如表决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表决票无效,并且不视为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已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亦不计入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之内。
1)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在纸面表决票上签名或盖章或未附个人或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
2)通过委托代理人表决的,未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
3)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名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
4)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或指定系统的。
(4)如纸面表决票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其他要素符合会议公告规定者,该纸面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1)对同一议案表决超过一项意见或未表示意见的;
2)纸面表决票“表决意见”一栏有涂改的、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
3)纸面表决票污染或破损,并且无法辨认其表决意见的。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1/2(含1/2);
2、《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意见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含1/2)通过方为有效;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依法将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联系人:赖思斯
联系电话:(0755)83199596
邮政编码:518040
网址:www.cmfchina.com
2、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4层、5层
联系人:甄真
联系电话:(010)81138973
邮政编码:100032
3、见证律师: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A座57层01、02、06单元、58-59层
联系电话:(0755)33256666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887-9555咨询。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一:
关于持续运作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持续运作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的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金账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代理人)所做授权。
2、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名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
关于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非港股通交易日
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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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消费主题,扩位证券简称为消费ETF沪港深。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障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北京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6日(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6日为港股通休市日)暂停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暂停期间投资人提交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将做失败处理。
自2023年12月27日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若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非港股通交易日或交易清算日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需要调整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查阅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则,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不便。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关于招商中证银行AH价格优选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3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
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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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障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北京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6日(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6日为港股通休市日)暂停招商中证银行AH价格优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暂停期间投资人提交的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将做失败处理。
自2023年12月27日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若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非港股通交易日或交易清算日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需要调整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安排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查阅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则,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不便。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关于招商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2023年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
(含定期定额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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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障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北京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5日为美国圣诞节)暂停招商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和赎回业务,暂停期间投资人提交的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和赎回业务将做失败处理。
自2023年12月26日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和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或交易清算日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需要调整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查阅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则,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境外节假日/非交易日原因带来不便。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关于招商中证香港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3年非港股通交易日
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障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北京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6日(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6日为港股通休市日)暂停招商中证香港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暂停期间投资人提交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将做失败处理。
自2023年12月27日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若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非港股通交易日或交易清算日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需要调整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查阅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则,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不便。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部分公募基金参与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网下申购。鼎龙科技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鼎龙科技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鼎龙科技于2023年12月20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公募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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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养老金客户
通过直销柜台认购旗下招商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A类基金份额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向养老金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认购旗下招商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实施1折费率优惠(固定金额认购费用除外)。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养老金客户范围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6、职业年金计划;
7、养老目标基金;
8、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二、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招商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发起式联接A
基金代码:016879
三、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上述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认购费率1折优惠。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认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未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账户认证手续的养老金客户,不享受上述特定费率。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的《招商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招商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四、办理账户认证手续
养老金客户的管理人可通过柜面办理或传真方式向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同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能证明该账户为养老金客户的相关材料(如年金/养老金确认函、社保组合确认函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7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增浩一年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转型条款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增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增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转型条款。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招商增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9718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2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转型条款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每个开放期届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将转换为“招商增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再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由上述情形导致本基金运作方式转换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将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月19日(含当日)进入开放期,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
若本次开放期届满时,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将根据合同约定转型为招商增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参照《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可以登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