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基金估值时间和申购赎回确认时间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提高基金申购赎回效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2月26日起调整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估值时间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确认时间,将基金估值时间从T+1日调整为T日,申购赎回确认时间从T+2日调整为T+1日。同时根据变更情况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此次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变化,对基金原有基金份额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公司据此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同时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一:《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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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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