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Y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1日
0、公告标题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3.2.2 后端收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4.2 赎回费率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7.2 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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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3年12月21日起开放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增设Y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包括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
其中A类基金份额已于2023年11月15日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投业务,详见相关公告。
2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Y类份额自2023年12月21日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申购金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偏债一年(FO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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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Y类基金份额,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Y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以豁免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也可针对该类基金份额实施费率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本业务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定投金额。
(5)定投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将开展本基金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定投申购费率为准。
(6)定投的实际扣款日为定投的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3工作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4日起查询定投的确认情况。
5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3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4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调整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021-38784638
电子邮件地址:cs4008880001@huatai-pb.com
三)风险提示: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Y类基金份额新增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销售机构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代销机构签订的相关代销协议,天天基金自2023年12月21日起增加代销本公司旗下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0340),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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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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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2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机构任何渠道办理上述基金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天天基金的规定为准。
三、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3年12月21日起,投资者通过天天基金申购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天天基金的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天天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在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费率活动内容、业务规则及办理程序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001)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除另有规定外,Y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来自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通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个人投资者的养老理财需求,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规定》”)和《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3年12月21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Y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基金代码:020340)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所适用账户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不得对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进行销售,Y类基金份额仅面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销售。Y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自2023年12月21日起,本基金将增加Y类基金份额,形成A类和Y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18711;Y类基金份额代码:020340),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单独公告。原有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增加了Y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2、费率结构
(1)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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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Y类基金份额,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Y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以豁免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也可针对该类基金份额实施费率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2)赎回费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最短持有期限,1年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对于 Y 类基金份额,在满足《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可豁免前述持有限制,具体安排及费率按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执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3)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4)管理费、托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分别按照各自对应的年费率计提,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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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如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适用的费率折扣进行调整的,将另行发布公告。
3、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照除权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A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期到期时间一致,因多笔认购、申购导致原持有基金份额持有期到期时间不一致的,分别计算。
4、Y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参考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二、Y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办理
基金管理人可对Y类基金份额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具体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情况将另行公告,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Y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对照表。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更新的《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atai-pb.com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1、(021)38784638了解详情。
本公告仅对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增加Y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除另有规定外,Y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来自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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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