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2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
投资者及时提供
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2023-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要求,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证券基金期货业反洗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醒如下:

一、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网上直销平台和微信服务号等)自然人客户需上传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二、本公司将持续开展自然人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需要核实的身份信息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

三、本公司将持续开展非自然人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需要核实的身份信息资料包括: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

四、持一代身份证等无效证件开户、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应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非自然人客户如已办理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对于客户在本公司留存的身份信息资料过期、缺失、错误或者发生变化未更新的,本公司可以采取措施限制客户办理基金认申购、转换、定投等业务。还请客户及时提供或者更新补足有关资料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0231999)进行相关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上银鑫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3年12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官网查询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3年12月22日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业务。具体销售机构名单请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cam.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咨询相关事宜。

(7)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