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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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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1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3年12月21日在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JIA JITAO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佟桂萱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制度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2.1、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上述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后续工商备案登记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该等制度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3.1、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5、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6、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7、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8、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9、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0、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1、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2、修订《总裁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3、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4、修订《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5、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6、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7、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议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8、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9、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19项制度。

本议案中3.2-3.7项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月8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2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3年12月21日在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素芳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3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边瑞群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佟桂萱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张晓冬先生(主任委员)、王谦女士、佟桂萱女士。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4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21日,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登记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5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世光电”或“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8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公司将对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3日至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88号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亚世光电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114045

传真号码:0412-5211729

邮箱地址:yesdongban@yes-lc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彭冰;

(2)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88号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邮编:114045;

(4)联系电话:0412-5218968;

(5)传真:0412-5211729;

(6)联系邮箱:yesdongban@yes-lcd.com

2、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1: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52”

2、投票简称:“亚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委托意愿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5、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6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世光电,证券代码:002952)连续两个交易日(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