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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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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3-043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在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12月14日发出。会议由监事长吕冬阳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参会人员通过现场和电话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豁免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间期限的程序要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拟定的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结构和监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结构列示如下:

(一)监事会成员结构

1.职工监事:共计3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人选组成。

2.股东监事:共计3名,由符合条件的股东单位提名人选组成。

3.外部监事:共计3名,由财会、审计、经济金融等专业领域专家人选组成。

(二)监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结构

1.监督委员会:共计5名委员,主任委员由外部监事担任。

2.提名委员会:共计3名委员,主任委员由外部监事担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拟推荐的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一)股东监事候选人:王国彬先生、黄涛女士、张吕林先生(简历见附件1)

(二)外部监事候选人:马淼女士、徐月萍女士、王家华先生(简历见附件2)

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监事候选人予以初审,并认为: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资本新规对银行经营管理的导向作用,推进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合规达标申请准备工作,提升资本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全面系统推进本公司高质量发展,拟订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二、三、四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国彬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泰州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审计科副科长,财务审计处副处长,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办公室主任;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人事处副处长,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主任。现任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财务管理处(投资管理处)处长,南京银行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王国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涛女士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2年出生,党校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南京化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部部长。现任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部长。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黄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吕林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建筑室结构设计技术员、监理工程师、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南京诚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南京城建项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南京场站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城建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书记、董事长;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书记、董事长。现任南京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南京煤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张吕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马淼女士 中国国籍,九三学社社员,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南京市国资集团财务部副部长,南京市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京市国资集团财务部部长,南京市安居集团财务部部长。现任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南京银行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马淼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600股,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月萍女士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历任江苏众兴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股东、董事会成员,江苏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股东。现任江苏天舜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南京银行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徐月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600股,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家华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南京审计学院金融学院副院长,澄园书院院长;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金融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宜兴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现任南京审计大学教授、招生就业处处长、财政与金融审计研究中心主任,全国唯一金融审计专业负责人,国家级金融审计项目主持人,江苏省“三三三”高层次人才工程培养人才,浙江嘉兴银行外部监事,江苏地方金融监管局咨询专家库专家,南京银行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王家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股,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3-042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在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胡升荣董事长主持了会议,参会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杨伯豪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朱钢董事代为投票。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豁免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期限的程序要求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拟定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结构和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结构列示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结构:

1.执行董事:共计2名,由董事长和行长人选组成。

2.股东董事:共计5名,由符合条件的股东单位提名人选组成。

3.独立董事:共计4名,由包括财会、法律、经济、金融等专业领域专家人选组成。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结构:

1.发展战略委员会成员结构:共计7名。

2.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成员结构:共计3名,且独立董事过半数。

3.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结构:共计3名。

4.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结构:共计3名,且独立董事过半数。

5.审计委员会成员结构:共计5名,全部由非执行董事构成,且独立董事过半数。

6.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结构:共计3名。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拟推荐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股东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一)执行董事候选人:谢宁先生、朱钢先生(简历见附件1)

(二)股东董事候选人:杨伯豪先生、陈峥女士、孙玮先生、徐益民先生、廖定进先生(简历见附件2)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予以初审,并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任职条件,其中,谢宁先生、孙玮先生、廖定进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获得监管部门的核准。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名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拟推荐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强莹女士、余瑞玉女士、俞红海先生、吴弘先生(简历见附件3)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予以初审,并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任职条件,其中,吴弘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获得监管部门的核准。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规定》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防管理政策》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公司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强化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制度,结合本公司治理实际,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防管理政策》进行了相应修订。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关于审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资本新规对银行经营管理的导向作用,推进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合规达标申请准备工作,提升资本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全面系统推进本公司高质量发展,拟订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方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关于设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部的议案

为了落实监管机构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全面提升本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和客户服务体验,助力高质量发展,拟设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部。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关于召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二、三、四、五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宁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泰州市中心支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南京银行党委书记。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谢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钢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南京银行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信贷业务处副处长,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南京银行行长助理,兼无锡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南京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南京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南京市企业联合会、南京市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南京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职业经理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南京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职业经理人);江苏省宏观经济学会理事。现任南京银行党委副书记、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行长、财务负责人,中国金融学会理事,江苏金融学会理事,南京金融学会副会长。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朱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6,341股,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股东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伯豪(Paul Yang)先生 法国国籍,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法商百利达银行台湾市场分行副总经理,法国巴黎银行台湾市场负责人,法国巴黎银行东北亚区域副总裁及香港分行行政副总裁,法国巴黎银行大中华区企业金融部副主管,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行政总裁,法国巴黎银行大中华区负责人。现任法国巴黎银行集团亚太区行政总裁,法国巴黎银行企业及机构银行亚太区行政总裁,南京银行第九届董事会股东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杨伯豪(Paul Yang)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峥女士 中国国籍,中国农工党党员,1968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历任南京市国资集团资产管理部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金融资产部经理,南京市国资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董事长;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执委;南京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第六届理事;江苏省企业联合会、江苏省企业家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现任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任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妇女联合会第十五届常务委员,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南京金融发展促进会第二届专家委员会委员,农工民主党南京市委副主委,南京银行第九届董事会股东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陈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玮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管,主管,副部长;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发展改革事业部副部长,企地合作办公室主任。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总法律顾问、发展改革事业部部长、产业合作部部长、战略规划办公室主任、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智库理事长,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公路学会交通投融资分会第二届理事会副秘书长。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孙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益民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南京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董事。现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南京栖霞建设仙林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南京高科新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董事,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南京银行第九届董事会股东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徐益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廖定进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湖州市分公司总经理;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人身险监管处处长,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深专家兼浙江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深专家兼广东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廖定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强莹女士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经济系教师;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宏观部副主任,发展战略部总经理,研究所所长兼华泰证券监事;华泰长城期货公司董事;上海金浦产业投资基金董事;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所所长;浙江涌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强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余瑞玉女士 中国国籍,民建会员,196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苏省财政厅办事员,江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人员,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第三届至第五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八届、第九届中央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监事会监事长。现任江苏天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爱德印刷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余瑞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3,000股,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俞红海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市场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金融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俞红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弘先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5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历任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委员,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经济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委员。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导,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广州等地仲裁机构仲裁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咨询专家。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吴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3-04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8日 14点15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四楼4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8日

至2024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均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披露。议案具体内容将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本次股东大会优先股股东不参与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非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须在2024年 1月 2日(星期二)上午8:30--下午17:00将下述登记资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专人递送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公司河西总部大楼26楼);

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股票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机构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机构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3、签署回执(详见附件3)。

(二)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4年1 月8 日(星期一)下午13:15-14:15;

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四楼;

登记资料:需自行提供经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内容与非现场登记资料相同的相关文件复印件一份,并出示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河西总部大楼26楼);

邮政编码:210019(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联系人:严先生;

(三)联系电话:025-83079943;

(四)联系传真:025-86775054;

(五)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六)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jcb.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注:1.以上议案中,第九项、第十项和第十一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具体操作详见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2.以上表决意向,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栏中选择其一划“√”(第九项、第十项和第十一项请按照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在每候选人子项的栏中填明具体股数,如划“√”视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

3.自然人股东需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4.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附件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