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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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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0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2:50在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2月22日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36,340,2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90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36,340,2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90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张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340,208股

1.02.候选人:选举王健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340,208股

1.03.候选人:选举冷飞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340,20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张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1.02.候选人:选举王健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1.03.候选人:选举冷飞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薛文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340,208股

2.02.候选人:选举蒋建华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340,20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薛文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2.02.候选人:选举蒋建华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黄龙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6,340,208股

3.02.候选人:选举周凌云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6,340,20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黄龙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0股

3.02.候选人:选举周凌云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王浚哲律师、杨勇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德恒02G20230218-00002号

致: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见证律师列席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14点50分在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见证意见。

本所见证律师依据本见证意见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见证意见。

为出具本见证意见,本所见证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资料,本所见证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见证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见证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口头证言等材料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无任何隐瞒、疏漏,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为出具本见证意见,本所见证律师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4.本次股东大会是否讨论未列入《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会议议程的事项。

为出具本见证意见,本所及本所见证律师声明如下:

1.本所及见证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见证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见证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本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本所见证律师依据本见证意见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本见证意见中,仅为区别表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表见证意见。

3.本见证意见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见证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4.本所及见证律师同意将本见证意见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它文件一并公告。

5.在本见证意见中,本所见证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以及这些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所见证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现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所见证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查询本次股东大会相关公告;2.查验《通知》并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3.查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见证律师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经本所见证律师核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于2023年12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和公告了《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各股东。《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和会议登记方法等,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14点50分在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网络投票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张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议案及其他事项与《通知》披露一致。

本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本所见证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查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2.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签到表;3.本所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见证律师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本所见证律师对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等进行了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6,340,2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9071%。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表以及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6,340,2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90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除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外,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现场或线上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线上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见证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综上,本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本所见证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查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监督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现场投票、计票;3.查验现场参会股东所填写的表决票;4.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汇总表及网络投票结果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见证律师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通知》中列明的需要投票表决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其中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在会议现场宣布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张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同意36,340,2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1.02选举王健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同意36,340,2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1.03选举冷飞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同意36,340,2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薛文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同意36,340,2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02选举蒋建华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同意36,340,2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黄龙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同意36,340,2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3.02选举周凌云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同意36,340,2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大会未审议表决《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

本所见证律师核查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1.查验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票、表决结果统计;2.查验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3.本所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见证律师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经本所见证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未审议表决《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审议表决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见证意见一式叁份,经本所负责人及见证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 责 人:沈宏山

见证律师:王浚哲

见证律师:杨 勇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在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薛文进、冷飞)。推举张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当日(紧急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张伟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张伟(主任委员)、薛文进、冷飞

审计委员会:蒋建华(主任委员)、薛文进、冷飞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蒋建华(主任委员)、薛文进、王健

提名委员会:薛文进(主任委员)、蒋建华、张伟

上述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张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张伟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5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王健先生、余俊德先生和蒋悦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健先生、余俊德先生和蒋悦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5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蒋悦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蒋悦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法律、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所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25-83531005

传 真:025-83479092

联系邮箱:jsxt-ir@intfly.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

蒋悦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5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严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严锋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5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徐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徐利先生已取得沪深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具有证券、基金从业资格和取得中级管理会计师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25-83531005

传 真:025-83479092

联系邮箱:jsxt-ir@intfly.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

徐利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5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附件简历

张伟先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7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7月至2005年3月,任南京瑞康资讯有限公司金融电子部工程师;2005年3月至今,任南京翔智监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4%,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伟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健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197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9月至2004年8月,就职于南京瑞康资讯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4年9月至今,就职于南京翔智,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王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0,000股,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100,061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22%。王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健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冷飞先生,公司董事。1987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管理培训生;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13年4月至2015年5月,就职于金茂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15年5月至2017年10月,就职于航天紫金投资管理(南京)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2018年10月至今,就职于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冷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薛文进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4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9月至1983年12月,就职于电子工业部三十一研究所,任显示研究室、所办课题组长、副主任;1984年1月至1997年5月就职于电子工业部五十五研究所,任计划处、国家平板显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处长、常务副主任;1997年6月至2001年12月,就职于深圳科技工业园总公司,任副总工程师;2006年6月至2009年12月,就职于南京瑞福达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10年1月至今,任南京平板显示行业协会副会长、顾问、专家委员会主任;2019年8月至今,任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薛文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建华女士,公司独立董事。1964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7月至1999年6月,就职于南京审计大学财金系,任主任助理;1999年7月至2006年7月,就职于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任副院长;2006年7月至2007年9月,就职于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任副院长;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就职于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任党总支书记;2008年9月至2013年9月,就职于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任院长;2013年10月至今,就职于三江学院商学院,任院长;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建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余俊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197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1月至2002年5月,就职于宏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业务协理;2002年6月至2004年10月,就职于振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业务协理;2004年11月至2005年11月,就职于州钜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任业务协理;2005年12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瑞仪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任采购处长;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余俊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0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余俊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余俊德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蒋悦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74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南京澳派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3年1月-2006年7月,任江苏舜天吉源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0年9月,任大贺传媒集团下属集团财务总监;2010年10月至2017年6月,就职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就职于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蒋悦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蒋悦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悦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严锋先生,公司财务总监。1978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 年3月至2006 年5月,任南京泰克西铸铁有限公司财务分析专员;2006年6月至2010年6月,就职于江苏精科嘉益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0年8月至2016年8月,就职于南京恒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严锋先生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严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严锋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徐利,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从事生产管理、品质管理等工作。2008年12月-2023年6月,在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管理体系认证维护、项目申报、证券事务代表等工作。2023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沪深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徐利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3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在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人:黄龙)。推举黄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2日(紧急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监事黄龙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黄龙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本决议正文)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简历

黄龙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1984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2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英华达(南京)电子有限公司,任SMT领班;2007年5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任制造部课长、品质部课长、资材部课长;2017年11月至2021年3月,历任公司研发部研发工程师、研发中心副总监;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生产管理中心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黄龙先生间接持有公司60,037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龙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等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张伟

非独立董事:张伟、王健、冷飞

独立董事:薛文进、蒋建华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

战略委员会:张伟(主任委员)、薛文进、冷飞

审计委员会:蒋建华(主任委员)、薛文进、冷飞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蒋建华(主任委员)、薛文进、王健

提名委员会:薛文进(主任委员)、蒋建华、张伟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薛文进先生、蒋建华女士的任职资格已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审查通过。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黄龙

非职工代表监事:黄龙、周凌云

职工代表监事:周静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总经理:张伟

副总经理:王健、余俊德、蒋悦

财务负责人:严锋

董事会秘书:蒋悦

证券事务代表:徐利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二届监事会将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3年 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周静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周静女士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简历:

周静,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99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人事行政副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周静女士间接持有公司8,005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静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