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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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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3-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被担保人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都荆门公司”)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彤医药”)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都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润都股份的关联人。

●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本次担保后,预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50,160.00万元,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5.55%。

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为润都荆门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该担保最高限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2%;预计未来12个月为民彤医药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该担保最高限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润都荆门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3,63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01%;民彤医药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23%。

● 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情况:

被担保人润都荆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99.44%,被担保人民彤医药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79.99%。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无。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在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一2024年12月31日)为全资子公司一一润都荆门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一一民彤医药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融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等。

上述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概述

(一)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MA4979J22Q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荆门市掇刀区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荆东大道325、327、329号

法定代表人:游学海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电子烟、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出口,兽药生产,兽药经营,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酶制剂研发,货物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股权结构

3.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二)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09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43665732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二期综合楼四楼

法定代表人:由春燕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批发;消毒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方案基本情况概述

担保金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方式: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5年内,具体担保期间以最终签署的保证合同/协议为准。

生效方式: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四、公司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可使全资子公司获得一定额度和期限的银行融资,能够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在后续的具体执行中,公司将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具体担保情况,对担保贷款的使用及还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可使全资子公司获得一定额度和期限的银行融资,能够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0,16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147,632.50万元,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3.44%。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及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建设项目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于2024年度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华润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25亿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可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融资金额、融资类型、融资费用及融资期限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建设项目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2、监事会决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被担保人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研究院”)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都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润都股份的关联人。

●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本次担保及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后,预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51,810.00万元,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93%。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为武汉研究院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650.00万元人民币,该担保最高限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武汉研究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被担保人武汉研究院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16.75%。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无。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一武汉研究院的稳健运营及研发项目的开展,武汉研究院与武汉光谷生物医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发展”)于2023年7月3日签署《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购买座落于武汉东湖高新区大道858号生物医药园研发中心中试区C3栋。于2023年10月1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签署《法人购房借款及抵押合同》(编号:127HT2023288667),以上述不动产抵押向银行贷款1,650万元,贷款期限为:120个月,并自贷款实际发放日起算。公司拟为武汉研究院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223839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一期工程一号厂房A单元19室

法定代表人:蔡强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医药科技、化工科技、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科技成果转化;药品、医药中间体的研发、批发兼零售(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实验室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批发兼零售;软件开发;检验检测服务(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4.经核查,武汉研究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

3.债务人: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1,650万元

6.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具体范围以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7.保证期间: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含三年)。

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保证合同/协议约定为准。

四、公司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武汉研究院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后续的具体执行中,公司将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具体担保情况,对担保贷款的使用及还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议案内容,并查阅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认为公司对武汉研究院提供担保符合其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及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1,81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149,282.50万元,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82%。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最新修订,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二、本次修订、新订的相关治理制度明细

三、审议及披露程序

本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本次修订的相关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01月08日(星期一)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1月08日;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01月0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1月0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1月0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珠海市金湾区机场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3年12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的,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01月05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904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756-7630035。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01月05日一2024年01月05日(9:00一12:00,13:00-16:30)。

3、登记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苏军、闫红娟 邮箱:rd@rdpharma.cn

电话:0756-7630378 传真:0756-7630035

办公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 邮政编码:519040

6、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3”,投票简称为“润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01月0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1月08日9:15一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委托人)现持有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都股份”)股份 股,占润都股份股本总额的 %。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01月0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以下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表决议案附后。

委托人签名(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并加盖法人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单位对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01月0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议案如下:

说明:

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前有效。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09:30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3年12月1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并送达。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2名,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最新修订,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编号:2023-069)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建设项目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于2024年度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华润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业务。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公告》(编号:2023-07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在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一2024年12月31日)为全资子公司一一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都荆门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一一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彤医药”)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融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等。

上述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可使全资子公司获得一定额度和期限的银行融资,能够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2023-071)。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一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研究院”)稳健运营及研发项目的开展,武汉研究院与武汉光谷生物医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发展”)于2023年7月3日签署《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购买座落于武汉东湖高新区大道858号生物医药园研发中心中试区C3栋。于2023年10月1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签署《法人购房借款及抵押合同》(编号:127HT2023288667),以上述不动产抵押向银行贷款1,650万元,贷款期限为:120个月,自贷款实际发放日起算。公司拟为武汉研究院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议案内容,并查阅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认为公司对武汉研究院提供担保符合其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23-07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01月08日下午14点30分在珠海市金湾区机场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3-073)。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于2023年12月19日向各位监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志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1人,通讯出席会议2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最新修订,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编号:2023-069)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建设项目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于2024年度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华润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业务。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公告》(编号:2023-07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在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一2024年12月31日)为全资子公司一一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都荆门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一一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彤医药”)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融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等。

上述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2023-071)。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一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研究院”)稳健运营及研发项目的开展,武汉研究院与武汉光谷生物医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发展”)于2023年7月3日签署《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购买座落于武汉东湖高新区大道858号生物医药园研发中心中试区C3栋。于2023年10月1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签署《法人购房借款及抵押合同》(编号:127HT2023288667),以上述不动产抵押向银行贷款1,650万元,贷款期限为:120个月,自贷款实际发放日起算。公司拟为武汉研究院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23-072)。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