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3-035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2楼2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柄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3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郭诚先生出席会议;其他未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6人和见证律师2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3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章程备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一一非独立董事
■
5、《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一一独立董事
■
6、关于换届选举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除第2项议案外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上述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6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4至议案6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5、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晓风、刘臻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GLO2023BJ(法)字第12147号);
● 报备文件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3-039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殷小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青倩女士、冯玲女士、王礼全先生、陈季先生、罗庆先生和潘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郭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在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等综合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殷小军先生、青倩女士、冯玲女士、王礼全先生、陈季先生、罗庆先生、潘强先生和郭诚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郭诚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郭诚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殷小军先生简历
殷小军先生,中共党员,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殷小军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历任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沈阳大区总经理、辽宁大区总经理、北方大区总经理,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华中大区总经理及武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殷小军先生自2021年12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二、青倩女士简历
青倩女士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工会主席和副总经理,历任成都市煤气总公司管网所计算机管理员、规划设计院计算机管理员、管线所计算机管理员、计划处经营管理员,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计划处副处长、计划投资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青倩女士自2017年9月起,担任公司职工董事,自2022年1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冯玲女士简历
冯玲女士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历任中国包装进出口湖北公司财务副经理,武汉日电光通信有限公司财务主任,武汉HAVIT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电光伏南京有限公司CFO助理,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华润成员公司(潜江华润、武钢华润、武汉化工新城华润)财务总监(其中武钢华润为副总经理兼财务副总监)。冯玲女士自2016年6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四、王礼全先生简历
王礼全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历任中石油川中油气公司市场部副部长,四川万通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华润万通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礼全先生自2017年1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五、陈季先生简历
陈季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历任成都市煤气总公司管网所技术员,成都市煤气总公司生产调度处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成都市煤气总公司管线所副所长、代理所长、所长、高级工程师、分公司经理,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管网分公司经理,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陈季先生自2009年4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六、罗庆先生简历
罗庆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四川省燃气协会副理事长,历任成都市煤气总公司工程分公司技术员、副科长、副经理,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分公司副经理、生产部副经理、安全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昆明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分公司经理,成都城市燃气客户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罗庆先生自2014年8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七、潘强先生简历
潘强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西南油气田川西北矿区机修厂技术员,成都永存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助理,新津地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新津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潘强先生自2017年10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八、郭诚先生简历
郭诚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历任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投资部副经理、战略管理部副经理、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兼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工程部经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组织部部长。郭诚先生自2022年12月6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3-036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在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公司207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议事效率,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的义务,并同意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柄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与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殷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与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柄皓、殷小军、刘军、李华清、叶勇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王柄皓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选举叶勇、徐林、周昕、李建勋、吴家正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叶勇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选举吴家正、王柄皓、项君、李华清、陈浩文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吴家正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选举李建勋、叶勇、李华清、周昕、项君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建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殷小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青倩女士、冯玲女士、王礼全先生、陈季先生、罗庆先生和潘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冯欣豪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冯欣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至2025年12月末。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3-037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7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议事效率,监事会同意豁免本次临时监事会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的义务,并同意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霍志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霍志昌先生简历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至2025年12月末。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三、备查文件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3-038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与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柄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殷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王柄皓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王柄皓先生,中共党员,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王柄皓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历任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职员、二级管理师、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集团本部第一党支部书记,成都天府奥体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书记、董事、董事长。王柄皓先生自2022年12月22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2.殷小军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殷小军先生,中共党员,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殷小军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历任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沈阳大区总经理、辽宁大区总经理、北方大区总经理,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华中大区总经理及武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殷小军先生自2021年12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3-040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资期拟延期两年至2025年12月末。
2023年12月22日,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8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5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8,900,5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54,440.09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79,959.91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5,966,1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9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9)第0058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以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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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232.79万元,结余金额为39,363.82万元(剔除利息收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三、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次延期情况
2021年12月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定的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本次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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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投项目近两年开展情况
通过公司绕城项目全体人员的不懈努力,2022年至今陆续完成了成温邛高速、成灌高速、地铁元华车辆段、成绵乐高铁、成昆铁路等多处高速公路、地铁、铁路穿越工程手续办理及施工工作,项目累计完成72处关键节点施工。至此,绕城项目全线管道已实施完毕,实现了绕城项目全线贯通目标。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绕城项目配套7座场站,建设用地全部位于成都市环城生态区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环城生态区内的建设用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坚持“先拆旧后建新”及“多拆少建”的原则,逐步减少建设用地面积,建设项目应当在完成拆旧地块的整理和复垦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手续。截止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照上述要求推动用地手续办理,正持续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加快推动该项目配套场站建设。
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对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至2025年。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于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做出的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批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至2025年12月末;
3.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须进行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