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1 股票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103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0,21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43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9,37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1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3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4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邹梦华女士、李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1.01选举邹梦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0,14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791%。
表决结果: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邹梦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李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0,14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791%。
表决结果: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李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蒋红珍女士、陈燕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2.01选举蒋红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0,14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791%。
表决结果: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蒋红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陈燕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0,14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791%。
表决结果: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陈燕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00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2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2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2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王亚茹律师、孙大川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105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补选完成
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邹梦华女士、李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蒋红珍女士、陈燕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完成董事补选后,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顺利运行,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
补选及调整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成员:杜方先生(董事长)、邹梦华女士、李东先生、李晔女士、王宇航先生(独立董事)、蒋红珍女士(独立董事)、陈燕红女士(独立董事)。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以下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主任委员(召集人):王宇航 委员:蒋红珍、邹梦华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以下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主任委员(召集人):陈燕红 委员:王宇航、杜方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以下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主任委员(召集人): 蒋红珍 委员:王宇航、李东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104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下午16:0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经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股东大会的审议,已完成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7 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邹梦华女士、董事李东先生、独立董事蒋红珍女士、独立董事陈燕红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成员调整后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以下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主任委员(召集人):王宇航 委员:蒋红珍、邹梦华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以下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主任委员(召集人):陈燕红 委员:王宇航、杜方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以下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主任委员(召集人): 蒋红珍 委员:王宇航、李东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