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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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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97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和资料。

(三)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五)会议由董事长陈良琴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次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包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9日(周四)上午9:30,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98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登记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99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9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9日

至2024年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1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 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 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 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宁波市柳汀街 225 号月湖金汇大厦 20 楼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24年1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柳汀街 225 号月湖金汇大厦 20 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10

联系人:黄青

联系电话:0574-87341480

联系传真:0574-87279527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