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2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3-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ETF联接A,基金代码:019592;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ETF联接C,基金代码:019593)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

嘉实致禄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致禄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致禄3个月定期纯债债券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26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266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21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3年12月26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关于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3年12月28日起对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或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本基金按照销售服务费费率标准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和E类三类基金份额。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 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本基金新增的E类(基金代码: 020473)基金份额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A类、B类、E类基金份额分别通过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销售渠道名称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公示信息。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一)基金费率及分类规则

1、基金分类

(二)基金申购、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B类、E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投资者可自2023年12月28日起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转入、定投)业务,自2023年12月29日起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含转出)业务。

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后,如单个开放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入、定投)本基金(含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800万元,本公司有权拒绝;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含转入、定投)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就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等事项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将自2023年12月28日起生效。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全文于2023年12月26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对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一并更新相关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注:“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附:《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