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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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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购
储备的进展公告

2023-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85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购

储备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土地收购储备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储备中心(下称“杨浦土储中心”)出具的《关于商请收回军工路461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函》等文件,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下称“申宏公司”)所使用的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461号的地籍编号为长白街道226街坊7/1、8、9丘(下称“地块1”)和地籍编号为长白街道226街坊6/1丘(下称“地块2”)两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杨浦土储中心收储。两地块合计土地面积为28856.10平方米,合计补偿金额为50426.03475万元。其中,地块1的土地面积为23709.10平方米,地块1上的建筑物39424.13平方米,补偿金额为41431.65225万元,地块2的土地面积为5147平方米,补偿金额为8994.3825万元。

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出具编号为“沪城估【2023】(估)字第02487号”《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461号(长白街道226街坊6/1、7/1、8丘)地块房地产补偿估价报告》,价值时点:2023年10月31日;估价方法:成本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估价结果:房地产市场价值、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额与租赁户清退补偿额共计人民币50417.4000万元。鉴于上述估价结果,申宏公司与杨浦土储中心签署《上海市杨浦区国有土地收回补偿合同》(下称“收储合同1”、“收储合同2”)约定,地块1及地块2的合计补偿金额为人民币50426.03475万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先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所属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购储备的议案》,且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76)(临2023-077)(临2023-078)。

二、本次土地收购储备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申宏公司与杨浦土储中心签署的收储合同1、收储合同2均已生效。申宏公司已收到杨浦土储中心支付地块1的收购补偿款人民币41431.65225万元。申宏公司与杨浦土储中心已签订了《军工路461号226街坊7/1丘(包含9丘)、8丘(部分)地块交接确认书》,按照收储合同1的约定,申宏公司完成对军工路461号226街坊7/1丘(包含9丘)、8丘(部分)的搬迁工作,并将地块1移交给杨浦土储中心,由杨浦土储中心进行管理。至此,申宏公司与杨浦土储中心签署的收储合同1已履行完毕。

三、本次土地收购储备进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申宏公司与杨浦土储中心签署的收储合同1已履行完毕,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产生正面影响。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土地收购储备进展预计为公司2023年度增加税前利润约4.10一4.99亿元人民币。预计数据仅作参考,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的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申宏公司与杨浦土储中心签署的收储合同2已生效,但尚未有新进展,所涉地块2交付进度及补偿金额到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86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报告期: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

●对外担保总额: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是由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主要用于新增借款及借新还旧,公司2023年度担保总额度核定为人民币218亿元,期限至2024年中审议公司下一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报告期,公司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1.6804亿元;

●本报告期,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是否存在关联担保:否;

●本报告期,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是否存在反担保:本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被担保人为光明地产全资子公司,无须提供反担。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5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36%;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55.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77%;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09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及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一)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核定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提案》,核定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下属21家企业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8亿元,其中:

18家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涉及担保额度为189.25亿元。其中,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涉及担保额度定为177.40亿元;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涉及担保额度为11.85亿元。

2家被担保人为合营或联营企业,涉及担保额度为13.75亿元。

1家被担保人为供应链资产证券化项目,涉及担保额度为15亿元。

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机构在2023年度总额度内审批具体担保事宜。

二、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因申请贷款等原因,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属2家企业提供对外担保合计为人民币1.6804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2家企业提供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804亿元;未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企业提供对外担保。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光明地产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1、依照《关于核定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提案》对外担保总额预计,光明地产为下列12家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

(1)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11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2)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1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3)光明地产为下列1家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含)70%的1家,资产负债率低于70% 的0家,详见下表:

(二)光明地产子公司为光明地产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1、依照《关于核定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提案》对外担保总额预计,光明地产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农房集团”)为光明地产下属6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

(1)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4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2)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2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2、农房集团为下列1家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含)70%的1家,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0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4年零5个月、5年;

(三)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6804亿元;

(四)反担保情况:本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被担保人为光明地产全资子公司,无须提供反担保。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对公司下属2家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的担保,上述被担保人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5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36%,其中:光明地产为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62%;农房集团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4%。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55.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77%;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09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以年报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报备文件:

1、《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重装备产业区04PD-0303单元H06-01、 H16-04地块(芦潮港农场环境整治配套项目)项目人民币【贰 拾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2、《光明房地产集团上海汇兆置业有限公司保证合同》

3、本次被担保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