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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股价较大幅度向下除权相关风险的提示公告

2023-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3-125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股价较大幅度向下除权相关风险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本次重整投资人合计支付4.5亿元,受让公司80,357,144股,平均每股对价约5.6元/股。

根据除权公式:“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偿商业城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者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为11.98元/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调整后除权参考价格为8.14元/股。

公司请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理性作出投资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 关于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前期做出的注入资产的相关承诺,截至目前,没有任何进展,标的资产情况和实现相关承诺的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辽01破申2号】及《决定书》【(2023)辽01破4号】,裁定受理债权人上海佛罗伦思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罗伦思”)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2023年12月12日,沈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商业城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公司仍将存在因《重整计划》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2023年12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9,000万元购买杨小华先生所持有的烟台海辽集成电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24%合伙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8,330.3996万元,已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7,707.4306万元),并成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号)。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以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最终收益情况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可能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价会较大幅度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披露的《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本次重整投资人合计支付4.5亿元,受让公司80,357,144股,平均每股对价约5.6元/股。

根据除权公式:“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偿商业城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者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为11.98元/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调整后除权参考价格为8.14元/股。

公司请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理性作出投资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于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前期做出的注入资产的相关承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强先生曾于2021年10月17日在回复中国证监会非公开发行事项有关反馈意见的过程中做出利用自身在半导体产业领域的资源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等承诺。

关于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前期做出的注入资产的相关承诺,截至目前,没有任何进展,标的资产情况和实现相关承诺的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辽01破申2号】及《决定书》【(2023)辽01破4号】,裁定受理债权人佛罗伦思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2023年12月12日,沈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商业城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公司仍将存在因《重整计划》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对外投资事项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9,000万元购买杨小华先生所持有的烟台海辽集成电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24%合伙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8,330.3996万元,已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7,707.4306万元),并成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号)。截至目前,上述事项尚未签订正式协议。

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以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最终收益情况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可能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