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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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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3-044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提议,于2023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全体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张帆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王与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张帆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其具备董事任职资格,且其本人同意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推荐张帆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张帆先生简历如下:

张帆,男,47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处副处长,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山西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门经理、投资规划部经理。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该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10日(周三)下午14:30,在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楼8号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6)。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5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3-045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提议于2023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经全体监事同意由任晶晶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推荐朱云伟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王炜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因个人原因高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朱云伟先生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监事会对该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其具备监事任职资格,且其本人同意担任公司非职工监事。监事会同意推荐朱云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朱云伟先生简历如下:

朱云伟,男,38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处副处长,山西三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临县国新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区域管理委员会党总支委员,山西临县国新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阳泉区域管理委员会党总支委员、副主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阳泉区域管理委员会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推荐李妍女士为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王炜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因个人原因高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李妍女士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监事会对该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其具备监事任职资格,且其本人同意担任公司非职工监事。监事会同意推荐李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李妍女士简历如下:

李妍,女,43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主任科员,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主任科员,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副部长。现任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副部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17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6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楼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0日

至2024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的2023-044、045号公告以及2023年12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0日下午14:30(股东大会开始前)

3、登记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2210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特别提示

出席本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2210证券事务部

邮编:030032

联系电话:0351-2981617

传真:0351-2981616

联系人:张帆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3-047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3年12月22日起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160,000,000.00元。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自2023年12月22日起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已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60,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1.29%。

(二)具体补助情况

单位: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对上述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