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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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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3-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3-042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4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监事会豁免提前3日通知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瑞华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以及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该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并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为前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法规有关规定,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3-045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致远互联”)于2023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于2023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内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3-048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

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送达的《关于变更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审计机构,原委派李洁茹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强桂英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由于立信会计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孙元元女士接替李洁茹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权计伟先生接替强桂英女士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为公司完成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本次变更后,审计的项目合伙人为肖常和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孙元元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权计伟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及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元元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权计伟先生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元元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权计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3-041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2月24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豁免提前3日通知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徐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以及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该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并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为前提。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法规有关规定,对《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其中《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3-043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致远互联”)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8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为便于投资者查阅,现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涉及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更新文件已于2023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修订内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互联”、“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将截至2023年11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2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49.39元,募集资金总额950,757,5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0,111,453.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40,646,046.47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25日已经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0月25日出具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982号)验证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2022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110902738910816、110902738910603账户已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110902738910205、110902738910509账户已注销;

注2:2021年,公司“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化升级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成都致远祥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及实施地点成都,并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世纪城支行开立银行账户128911691610602。2022年,该账户已注销。

注3:2023年12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山支行631511206账户已注销。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1,281,157.6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致远祥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新增实施地点为成都。

为更好发展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强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和管理,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致远祥泰为“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对应新增实施地点为成都,以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事宜。除此之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募投项目“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化升级项目”和“协同云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化升级项目”和“协同云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由原计划的2021年10月调整至2022年10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化升级项目”于2022年3月完工,“协同云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于2022年5月完工。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075,461.86元,该部分采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996号《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核查后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0.00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核查后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于2019年12月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70,000,000.00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00.00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9年度,公司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支出累计人民币600,000,0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未超过审批额度。

2020年度,公司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支出累计人民币1,440,000,000.00元,赎回金额人民币1,730,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310.000.000.00元,未超过审批额度。

2021年度,公司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支出累计人民币810,000,000.00元,赎回金额人民币78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340,000,000.00元,未超过审批额度。

2022年度,公司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支出累计人民币160,000,000.00元,赎回金额人民币355,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45.000.000.00元,未超过审批额度。

2023年1-11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支出0元,赎回金额人民币145,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人民币0元,未超过审批额度。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46,051,717.20元(截至2023年4月11日,包含超募资金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净额,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止,公司超募账户金额148,045,152.01元已转至一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账户余额为0。

2、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7,851.12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两个新项目,即基于云原生的协同运营技术平台和应用开发项目和基于信创的协同技术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其中基于云原生的协同运营技术平台和应用开发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20,742.14万元;基于信创的协同技术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17,108.98万元。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并已对外公告披露。截至2023年11月30日,本公司投资基于云原生的协同运营技术平台和应用开发项目的金额为16,183.61万元,投资基于信创的协同技术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金额为14,988.86万元。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西部创新中心项目、营销服务平台优化扩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具体情况如下:

西部创新中心项目是为满足客户对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新需求而服务,对提高现有产品与新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发挥直接作用,对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产生潜在的重要影响,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营销服务平台优化扩展项目是为公司主营业务扩张而服务,对提高现有产品与新产品市场占有率发挥直接作用,对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产生潜在的重要影响,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使用37,851.12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两个新项目,投资“基于云原生的协同运营技术平台和应用开发项目”20,742.14万元,投资“基于信创的协同技术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17,108.98万元,详见本报告之“二、(五)2、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使用14,804.52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本报告之“二、(五)1、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3年11月30日,超募账户活期余额为零。

注2:“协同云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营销服务平台优化扩展项目”、“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化升级项目”和“西部创新中心项目”已于2022年度完成,实际投资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注3:该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2月,受内外部环境因素影响,该项目建设进度较预期略有迟延,预计将在2024年6月底前完工。

注4: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协同云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于2022年5月完工,该项目无产能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济效益计算期未满一个会计年度。根据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数据显示,预计运营期第一年的净利润为-2,811.77万元,2023年1-11月实现净利润-2,899.89万元(未经审计)。

注2:“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化升级项目”于2022年3月完工,该项目无产能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济效益计算期未满一个会计年度。根据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数据显示,预计运营期第一年的净利润为963.96万元,2023年1-11月实现净利润2,203.27万元(未经审计)。

注3:“营销服务平台优化扩展项目”、“西部创新中心项目”未承诺效益,“基于云原生的协同运营技术平台开发项目”和“基于信创的协同运营技术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尚处于投资建设中,均无产能指标。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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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