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51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天通(六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六安”),非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00万元(未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通六安与中信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5日。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8日召开的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8,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含收购、新设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相互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天通六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7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3,300万元。公司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通(六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563417045E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经济开发区金裕大道
法定代表人:孙强
注册资本:16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0年9月30日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电子元件、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高效LED照明用蓝宝石基板材料、高效能逆变模块生产、销售及技术研发;太阳能光伏系统集成;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除外);自营产品、原辅料、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
债务人:天通(六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1、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担保期限: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5日。
3、最高债权额:人民币6,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6,4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65%。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52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鲜花岭路310号公司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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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晓彬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潘建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郭跃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冯燕青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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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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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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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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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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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资产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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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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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徐静、潘远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天通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