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2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该次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5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侯乔坤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侯乔坤、向黔新、吴勇、伍杰进行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贷款预计总额及担保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预算及发展规划,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预计带息负债筹资及其他筹资总额不超过791,363万元。公司拟在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4,000万元。

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就上述融资额,如银行等金融机构或企业(非关联方)要求提供担保,公司及/或子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融资及担保协议、申请贷款(含担保方案)、开具承兑汇票(含担保方案),开立信用证(含担保方案)、出具保函(含担保方案)或其他原因形成一系列债务公司将不再就每笔债务(含担保方案)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融资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法律文件。

2.表决情况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2日

至2024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2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舟山鑫天瑜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鑫天瑜六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黔新、王敬等与议案1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2024年1月10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1月10日9:00-17:00

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851-84284089

电子邮箱:zec@zh-echem.com

邮政编码:550014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公司部分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具体如下: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上述序号为1-8号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部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公允定价为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备注:

1.上述关联方2023年1-11月发生金额仅为初步统计数据,全年实际发生金额经审计的数据将在2023年度报告中披露。

2.金融服务包括存款、贷款等银监会批准的金融服务。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备注:

1.2023年1-11月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仅为初步统计数据,全年实际发生金额经审计的数据将在2023年度报告中披露。

2.公司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综合授信可在最高余额上限内滚动使用。

3.综合授信最高额包括了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等业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

(二)关联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关联方提供的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具体金额请以关联方的审计报告为准。2023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购销商品或提供/接受劳务、关联租赁、担保及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该次监事会于2023年12月25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云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田云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贷款预计总额及担保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

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新材”)和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龙新材”)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4,000万元,其中为贵阳新材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15,000万元,为义龙新材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9,000万元,同时,前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不限于贵阳新材、义龙新材、或者未来可能新设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互相调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0,631.51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预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各位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4年度发展计划,公司拟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4,000万元,其中预计为贵阳新材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15,000万元,为义龙新材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9,000万元,同时,前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贵阳新材、义龙新材、或者未来可能新设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互相调剂;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和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担保项下银行授信的用途,应符合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计划,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融资及担保协议、申请贷款(含担保方案)、开具承兑汇票(含担保方案),开立信用证(含担保方案)、出具保函(含担保方案)或其他原因形成一系列债务时,公司将不再就每笔债务(含担保方案)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融资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法律文件。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3年1-9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制,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未来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制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未来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议,公司本次对年度贷款总额及担保方案的预计是基于对公司及子公司在2024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符合公司2024年度发展计划;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各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年度贷款预计总额及担保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向控股子公司担保)0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审议总额度)为人民币252,000万元,上述数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63%。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