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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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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修正公告

2023-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3-14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138)。原披露公告中有部分内容需予以修正,相关内容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部分内容修正

修正前: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修正后: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二、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中部分内容修正

修正前: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修正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除上述内容的修正外,原《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7日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修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8日(星期一)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月3日(星期三),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除议案6外,其余议案均为特别决议的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月4日下午3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7传真号码:021-516852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021-31115900

联系传真:021-51685255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4”,投票简称为“普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8日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145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LCP薄膜产品采购订单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公司”)近期正在进行韩国某知名电子公司(以下简称“客户”)小批量销售订单第一批交付任务,现将订单情况公告如下:

一、LCP薄膜订单概况

随着新一代通信技术的迭代和高频高速信号传输产业发展的快速升级,公司高性能LCP薄膜产品的应用场景也全面扩大。近期,该客户对普利特的LCP薄膜进行了2000m 的小额订单产品意向采购,产品主要目标应用于下游终端的消费电子领域,手机、pad等产品中。双方对产品价格和产品规格等信息会进行相应的保密约定。目前,其中第一批500m 订单已收到且公司已完成生产制造,正在进行产品交付。该订单是普利特LCP薄膜产品继日本、中国客户小批量订单后,又在韩国客户获得的批量化订单,进一步扩宽了市场空间。

二、订单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该订单属于公司与该客户首次合作的小批量订单披露。尽管本次订单体量较小,占公司目前业务规模比例较低,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LCP材料是公司长期研发的应用于电子通信、消费电子等领域的新兴材料产品,LCP业务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业务板块,其不同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汽车改性材料和新能源锂电业务,LCP薄膜技术壁垒高,产业化难度巨大,普利特作为国内唯一一家可大批量生产全规格LCP薄膜的公司而言,本订单是公司LCP薄膜产品量产化的重要标志,为公司商业化批量应用和未来趋势的发展奠定了深远的基础,同时随着后续双方合作的深入和进一步产品规模化销售,将为公司未来LCP业务的业绩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

综上,本次小批量订单披露亦属于公司业务的重大变化,故特此公告。

三、风险提示

双方后续的采购订单,公司将进一步与客户进行协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具体情况将仍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