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3-056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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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原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根据上表进行删除、新增条款后,《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序号依次顺延。《公司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附件内容因《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发生变化的,其相应条款按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一并进行修改,修订后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3-058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烽火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价已触发“烽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烽火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如再次触发“烽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六个月期满之后,如再次触发“烽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烽火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烽火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烽火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0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公开发行了30,883,5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308,835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296号”自律监管决定书同意,公司308,83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烽火转债”,债券代码“110062”。
自2020年6月8日,“烽火转债”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25.99元/股,当期最新转股价格为22.67元/股。
二、触发“烽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说明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公司股价近期持续低于转股价格的80%,截至2023年12月26日,已触发“烽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烽火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转债实际等多重因素,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为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基于对烽火通信未来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行使“烽火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即本次不向下修正“烽火转债”转股价格。自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未来六个月(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6月26日)内,如再次触发“烽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满六个月之后,即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6月27日起重新起算,如再次触发“烽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烽火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3-057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72个月。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无变更。
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3,088,35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12月6日,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28,720,000.00元后将余额人民币3,059,630,000.00元全部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1,462,8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6,887,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780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如下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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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对“烽火锐拓光纤预制棒项目(一期)”、“下一代宽带接入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期调整为48个月。截至2023年12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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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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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目前全球经济发展环境面临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多领域呈现出显著的分化态势,虽然未来行业长期形势向好,但是国内外复杂的形势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公司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谨慎。各个募集资金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土地供给因素、政府规划变更、尾款支付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项目未能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发展预期,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将“烽火锐拓光纤预制棒项目(一期)”、“下一代宽带接入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公司将及时跟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积极协调各项资源配置,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从而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
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1)项目必要性分析
① 顺应国家政策引导方向,助力我国网络安全产业发展
2022 年 10 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重点强调“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展网络安全产业是构建安全、稳定、繁荣的网络空间的重要依托,也是数字时代国家安全的战略基石。
本项目基于PB级的海量互联网数据的信息安全预警研究,有利于公司提升信息安全与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转化的能力,赋予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提升大规模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现、预警及处置能力,进而助力网络安全产业的健康发展。
② 政府及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加速,对网络安全提出新需求和新挑战
《“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等国家重点规划政策在大力推进各行业数字化转型。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是我国“十四五”期间的重要发展方向。数字政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应用场景的产生,使得网络环境日益复杂,网络犯罪等各种新威胁相继产生,网络空间所面临安全问题的范围由传统领域拓展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领域,并呈现综合性和全球性的新特点。未来,传统信息安全的保护对象和保障任务都将进一步拓展,网络信息安全综合治理的重要性亦将愈发凸显。
③ 技术创新研发,提升行业大数据解决方案产品竞争力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更新,带来了许多新的网络场景,使得数据交互终端更加多元化,用户内部数据交互更加频繁,不同场景之间的界限也逐渐消失。如果网络信息安全产品的技术不能与时俱进,将无法满足用户日益复杂的安全需求,因此产品的技术创新能力变得尤为重要。
实施本项目有望实现海量数据的实时语义识别、生物特征识别等关键技术的突破,从而提升行业大数据解决方案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此外,通过高内聚、低耦合的产品研发,可以减少冗余开发,提升研发效率,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新场景,缩短研发周期,快速满足用户需求。这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市场竞争力产生重要的影响。
(2)项目可行性分析
① 公司研发能力强,具备完善的技术储备
本项目实施主体始终以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为指导,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和技术创新,已成为国内网络空间治理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目前其在信息安全、大数据分析等方向的技术体系完善,具备海量数据融合治理、态势感知、决策支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能力,信息安全分析类产品、大数据综合分析类产品具有良好的客户黏性,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具有充分的技术可行性。
② 公司的市场认可度较高,客户资源稳定
本项目实施主体从事网络空间安全行业超过20年,是国内领先的网络空间治理及大数据解决方案提供商,市场认可度较高。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与国家级、省市级等两百余个重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紧密且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持续的业务、市场份额增长提供了可靠保障。公司覆盖全国的营销及服务网络也为本项目实施后的市场拓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综上分析,公司认为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将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并将建设限进行调整。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行业竞争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虽然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但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能够更有效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促使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会议、2023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烽火通信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烽火通信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3-059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51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2日
至2024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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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20楼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拟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月10日17:00前送达),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20楼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 联系电话:027-87693885
(3) 联系传真:027-87691704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3-054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十一人,实际参加董事十一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曾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曾军、马建成、陈建华、肖希、陶军、王维华、陈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意王雄元、王宗军、胡川、王维华、肖希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陈真、王雄元、王宗军、胡川、陶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同意曾军先生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雄元先生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真先生任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4、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续聘符宇航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6、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烽火锐拓光纤预制棒项目(一期)”、“下一代宽带接入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等三个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由48个月调整为72个月,结项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烽火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股价已触发“烽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烽火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起未来六个月,如再次触发“烽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六个月期满之后,如再次触发“烽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烽火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烽火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8、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9)。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3-055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监事会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七人,实际参加监事七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丁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