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3-07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3-07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京东方第6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约4,496.13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本次结项的“京东方第6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的节余资金占对应项目募集资金净额比例未超过10%,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7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完成人民币普通股(A股)3,650,377,019股的发行,实际募集货币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69,507,400.00元。
截至2021年7月30日,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093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30日存入公司开设的四个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云南创视界光电增资并建设12英寸硅基OLED项目”的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00,000.00万元变更至“京东方第6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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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目前公司募投项目之“京东方第6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投资完成,项目正常建设中,可予以结项。截至披露日,“京东方第6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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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由于硅基OLED行业处于快速发展前期,技术创新层出不穷,公司基于对技术工艺和市场需求不断变化的风险考虑,尚未安排项目第二阶段及第三阶段启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云南创视界光电增资并建设12英寸硅基OLED项目”的承诺投入募集资金一直未投入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云南创视界光电增资并建设12英寸硅基OLED项目”的承诺投入募集资金变更至“京东方第6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需求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约4,496.13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3-07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3-07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称“《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达到行权条件。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事会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通过公司网站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1年9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2、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4、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5、2023年11月16日,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授予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股限制性股票,并向1,9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1年8月27日,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33,000,000股股票期权。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023名调整为1,988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06,900,000股调整为596,229,700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41名调整为793名,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341,250,000股调整为321,813,800股。
2、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72元/股调整为2.62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43元/份调整为5.33元/份。本次激励计划中8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3,029,300股。5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5,978,700股。
3、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2元/股调整为2.41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33元/份调整为5.12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83元/份调整为5.62元/份。本激励计划中17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6,153,700股。79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等个人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24,073,200股。
4、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中2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自愿放弃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9,492,300股;14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806,310股。5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5,120,600股;3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注销其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1,681,147股。
5、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41元/股调整为2.349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12元/份调整为5.059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62元/份调整为5.559元/份。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中2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退休,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5,349,564股。6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辞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3,771,890股。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的24个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已满,行权条件均已成就,行权比例为34%,本次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授予条件与行权条件。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行权的授予条件已达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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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行权数量:本次符合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3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468,320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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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1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的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拟注销其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50,048股;
2、上表所列的本次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3、行权价格:5.559元/份。
4、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5、行权安排:公司将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6、行权期限: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限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8、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六、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八、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达到行权条件。公司93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满足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九、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4、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3-073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3-07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7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谨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由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3-07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3-07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由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3-07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3-07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499,999,919股,占公司本次注销前总股本的1.31%。
2、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股份的注销工作。
公司因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99,999,919股导致股本总数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股份审批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并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拟回购股份的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8.5元/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35,000万股,不超过50,000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约0.91%-1.30%,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于2022年2月28日实施完毕,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A股数量为499,999,91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38,445,746,482股)的比例约为1.30%,回购最高成交价为5.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8元/股,均价为5.2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620,105,418.52元(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99,999,919股用途进行变更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及2023年12月15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499,999,919股库存股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99,999,919股,且公司在同日办理完成了5,349,564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股本合计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3-07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3-07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
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6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3,771,890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未注销股票期权总量的2.41%,本次注销完成后,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558,604,163股。
2、本次回购注销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5,349,564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未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2.67%,回购价格为2.349元/股。
3、2023年12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13,771,890股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及5,349,564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通过公司网站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8、2021年9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10、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12、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14、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15、2023年11月16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授予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股限制性股票,并向1,9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1年8月27日,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33,000,000股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资金来源及价格
(一)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辞职、退休而离职、因其他原因身故,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贺增胜等6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辞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3,771,890股,占目前已授予未注销股票期权总量的2.41%。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资金来源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辞职、退休而离职、因其他原因身故,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赵铮骁等2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退休,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5,349,564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未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2.67%,占总股本比例为0.01%。
2、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金额总计12,566,125.84元。
3、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2.41-0.061=2.349元/股。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349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验资及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事项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974号验资报告审验。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5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349,564股,且公司在同日办理完成了499,999,919股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公司股本合计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