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94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2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监事会100%的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渤主持。全体监事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对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风险可控。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周振先生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禾信质谱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二)《关于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解除租赁合同暨全资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事项,系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四)《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进一步补充公司现金流,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96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信仪器”)与关联方广东省麦思科学仪器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麦思研究院”)拟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向其提供在线质谱仪器开发及优化设计的技术服务以及有关成果交付,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86万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方麦思研究院拟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向其提供在线质谱仪器开发及优化设计的技术服务以及有关成果交付,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86万元。
公司为麦思研究院的发起人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振先生为麦思研究院理事会成员,结合麦思研究院的定位、功能及研究规划,出于谨慎性的原则,认定麦思研究院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麦思科学仪器创新研究院
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7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丁传凡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502房1号楼601房
业务范围:科学仪器产业发展研究、技术开发及成果转化;科学仪器产业人才培养;普及科学仪器知识以及开展相关的公益活动。(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91.13万元,净资产为994.20万元;麦思研究院为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收入合计894.56万元,费用合计1,915.17万元,净利润为-1,020.61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为麦思研究院的发起人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振先生为麦思研究院理事会成员,结合麦思研究院的定位、功能及研究规划,出于谨慎性的原则,认定麦思研究院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关联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2条规定的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交易标的为公司向麦思研究院提供的在线质谱仪器开发及优化设计的技术服务以及有关成果交付。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服务价格经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综合考虑到本次技术服务的难度、研发工作所需器材和设备等相关成本、特定技术人才提供服务的时间等因素。此次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技术开发合同》(一)
甲方:广东省麦思科学仪器创新研究院
乙方: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在线质谱仪器开发
1.2、开发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在线质谱仪器的开发及交付
第二条 开发计划
2.1、开发期限:自2023年12月3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共4个月。
2.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的阶段进度,将最终开发成果(即在线质谱仪器设计资料及样机)提交给甲方。
■
第三条 结算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6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3.2、支付方式:
3.2.1、乙方完成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所有开发成果的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人民币1,56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元整)。
3.2.2、验收后6个月设备无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1,04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肆万元整)。
第四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当对知悉或收到的对方具有保密性质的文件或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保密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具体规定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预期收益、实际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技术开发合同》(二)
甲方:广东省麦思科学仪器创新研究院
乙方: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在线质谱仪器优化设计
1.2、开发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在线质谱仪器的优化设计及交付
第二条 开发计划
2.1、开发期限: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共5个月。
2.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的阶段进度,将最终开发成果(即在线质谱仪器设计资料及样机)提交给甲方。
■
第三条 结算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2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陆万元整),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3.2、支付方式:
3.2.1、乙方完成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所有开发成果的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人民币1,35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陆仟元整)。
3.2.2、验收后6个月设备无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904,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万肆仟元整)。
第四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当对知悉或收到的对方具有保密性质的文件或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保密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具体规定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预期收益、实际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二)履约安排
麦思研究院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协议中已就协议双方的违约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就甲方不按照约定支付技术服务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等情况做出适当的保护公司利益的合同安排。公司与交易关联方将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麦思研究院拟签订技术开发合同,能增加公司收入,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能增加公司收入,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振先生、傅忠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八、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禾信仪器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禾信仪器本次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95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及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银行承兑、非融资性保函、贴现、进出口押汇、信用证等),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含),授信有效期为1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振先生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禾信质谱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禾信”)拟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拟申请的是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使用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具体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等内容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决议的有效期为1年,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为保障银行融资的及时性,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具体办理本次银行融资时签署相关文件和手续。
二、担保方基本情况
1、周振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09,67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0.87%。周振先生同时为共青城同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同策”)和共青城同策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策二号”)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共青城同策、同策二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周振先生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述规则7.2.11条第五款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2、昆山禾信质谱技术有限公司
(1)住所:巴城镇学院路88号
(2)成立日期:2010年4月9日
(3)法定代表人:张莉
(4)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销售(不含二手车);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质谱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从设立至今,昆山禾信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额为2,000万元:2022年5月昆山禾信将其名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苏(2020)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080513号】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用于贷款担保,担保金额2,000万元。经查询,昆山禾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四、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对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风险可控。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周振先生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禾信质谱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97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信仪器”)全资子公司广州禾信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信园区运营公司”)拟与广东省麦思科学仪器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麦思研究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其出租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317、318、502、601的办公用房,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不超过2,850㎡,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元(含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停车位租金等)。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业务结构,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禾信园区运营公司已签订《产业园区租赁合同》,公司将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的租赁场所(除公司自用部分)整体出租给禾信园区运营公司使用,由其负责广州产业园区物业管理及园区运营工作。
(一)解除合同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麦思研究院提前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向其出租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317、318、319、320、321、409、410、411、412、413、502、601的办公用房。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不超过4,200㎡,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元(含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停车位租金等)。
上述租赁合同签订后,结合公司的实际管理需要,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麦思研究院签订《合同解除协议》,解除上述租赁合同。
(二)重新签订合同的情况概述
基于上述合同,禾信园区运营公司拟与麦思研究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其出租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317、318、502、601的办公用房,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不超过2,850㎡,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元(含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停车位租金等)。
公司为麦思研究院的发起人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振先生为麦思研究院理事会成员,结合麦思研究院的定位、功能及研究规划,出于谨慎性的原则,认定麦思研究院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房屋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麦思科学仪器创新研究院
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7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丁传凡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502房1号楼601房
业务范围:科学仪器产业发展研究、技术开发及成果转化;科学仪器产业人才培养;普及科学仪器知识以及开展相关的公益活动。(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91.13万元,净资产为994.20万元;麦思研究院为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收入合计894.56万元,费用合计1,915.17万元,净利润为-1,020.61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为麦思研究院的发起人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振先生为麦思研究院理事会成员,结合麦思研究院的定位、功能及研究规划,出于谨慎性的原则,认定麦思研究院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此关联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租出资产,交易标的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317、318、502、601房屋。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房产位置: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317、318、502、601房
房屋所有权人: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权属情况: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运营情况:公司拥有本次出租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根据上述《产业园区租赁合同》,禾信园区运营公司系合法出租权人。本次岀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处于安全、可使用、可租赁的状态并适用于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租赁价格以广州市办公楼市场价格及租赁房屋所在地区周边办公楼、园区定价标准为参考,由禾信园区运营公司与麦思研究院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此次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解除协议》(一)
甲方: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省麦思科学仪器创新研究院
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于2023年8月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一)》”),租赁场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317、318、319、320、321、409、410、411、412、413房,合计计租面积2100㎡,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原合同(一)》项下租金合计人民币3,281,040元。现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原合同(一)》进行解除,并达成本协议。
2、《合同解除协议》(二)
甲方: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省麦思科学仪器创新研究院
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于2023年8月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二)》”),租赁场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502、601房,合计计租面积2100㎡,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原合同(二)》项下租金合计人民币3,281,040元。现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原合同(二)》进行解除,并达成本协议。
3、《房屋租赁合同》(一)
3.1、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广州禾信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广东省麦思科学仪器创新研究院
3.2、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3、租赁场所位置: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317、318房
3.4、租金及支付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65.10元/月/㎡(含税),合计为1,680,923.52元(大写:壹佰陆拾捌万零玖佰贰拾叁元伍角贰分)。
租金按季度结算,由乙方在每季度最后1个月的20号前支付下一计租期租金,甲方收到所有款项后应开具发票。乙方向甲方支付款项的时间以款项进入甲方指定结算账户之日为付款日。
3.5、其他费用
该房屋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赁场所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费、维修费;上述费用自租赁场所交付乙方之日起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限内,物业管理费为每月8元/㎡(含税),停车位租金为每月300元/个(含税)。
3.6、保证金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2个月租金(首年首月)作为履约保证金,总计93,384.64元(大写:玖万叁仟叁佰捌拾肆元陆角肆分)。
租赁期间,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该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或甲方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甲方扣划后将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须于收到上述通知后七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划的履约保证金,除非此时本合同已解除。如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间内补足履约保证金,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履行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并按期搬出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如租赁期未满,提前退租,乙方应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履行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且承担相应责任后按约定期搬出。
3.7、承租人限制
在租赁期间,在事先报告甲方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可以将租赁场所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乙方必须与第三方签订书面协议。甲方有权对转租后的承租方持续进行资质审查并监督其行为,乙方需提前告知第三方承租该场所需要遵守的各项规定。
4、《房屋租赁合同》(二)
4.1、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广州禾信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广东省麦思科学仪器创新研究院
4.2、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4.3、租赁场所位置: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502、601房
4.4、租金及支付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65.10元/月/㎡(含税),合计为4,921,560元(大写:肆佰玖拾贰万壹仟伍佰陆拾元整)。
租金按季度结算,由乙方在每季度最后1个月的20号前支付下一计租期租金,甲方收到所有款项后应开具发票。乙方向甲方支付款项的时间以款项进入甲方指定结算账户之日为付款日。
4.5、其他费用
该房屋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赁场所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费、维修费;上述费用自租赁场所交付乙方之日起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限内,物业管理费为每月8元/㎡(含税),停车位租金为每月300元/个(含税)。
4.6、保证金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2个月租金(首年首月)作为履约保证金,总计273,420元(大写:贰拾柒万叁仟肆佰贰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该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或甲方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甲方扣划后将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须于收到上述通知后七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划的履约保证金,除非此时本合同已解除。如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间内补足履约保证金,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履行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并按期搬出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如租赁期未满,提前退租,乙方应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履行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且承担相应责任后按约定期搬出。
4.7、承租人限制
在租赁期间,在事先报告甲方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可以将租赁场所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乙方必须与第三方签订书面协议。甲方有权对转租后的承租方持续进行资质审查并监督其行为,乙方需提前告知第三方承租该场所需要遵守的各项规定。
(二)履约安排
麦思研究院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协议中已就协议双方的违约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就乙方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等情况做出适当的保护公司利益的合同安排。禾信园区运营公司与交易关联方将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解除租赁合同暨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解除租赁合同暨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振先生、傅忠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解除租赁合同暨全资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事项,系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解除租赁合同暨全资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事项,系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八、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禾信仪器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禾信仪器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98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信仪器”)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2,178.7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在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剩余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20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7.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699.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75.8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97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人民币2,600.00万元,公司实收人民币28,375.00万元,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621号《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募集资金实际到账后的调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5)。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予以结项。截至2023年12月21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待支付的募投项目合同尾款、人员薪酬等款项。
注2: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为截至2023年12月2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注3:预计节余金额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以及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收益。
注4:实际节余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上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5:截至2023年12月21日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专户节余金额为42.14元。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节约、降本增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部分资金节余。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部分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支付周期较长,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2,178.7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在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剩余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当前发展战略布局及经营规划,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进一步补充公司现金流,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八、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禾信仪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