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23-055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2月26日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并签字表决。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及调整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方交易管理办法》,并废止公司原《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本次制定及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23-056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监事会第十届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制度,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文件规定,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方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