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3-099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24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关于控股子公司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相关事宜的议案》:
1、同意本公司通过下属控股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899.HK,简称“中集安瑞科”)间接控股的子公司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醇科”)的上市方案,即适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直联审核监管机制,即中集醇科先申请其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挂牌后再直联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或根据北交所政策允许的其他方式申请在北交所上市。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1)上市地点:北交所。
(2)发行股票种类: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3)股票面值:1.00元人民币。
(4)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相关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在北交所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5)发行上市时间:中集醇科将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后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发行,具体发行日期由中集醇科股东大会授权中集醇科董事会于中国证监会注册后予以确定。
(6)发行方式: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7)发行规模: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中集醇科股本总额的10%且不超过中集醇科股本总额的25%,且发行完成后中集安瑞科持有的中集醇科股份比例不低于50.01%。中集醇科股东大会授权中集醇科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发行前股本数量、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量等,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8)定价方式:通过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或者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9)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超额配售选择权(如适用)等事项,中集醇科将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及监管机构的意见等作进一步确认和调整。
上述上市方案为初步方案,尚需北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审议通过或同意注册,后续不排除需根据更新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履行其他审议程序。
2、同意授权董事长麦伯良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员代表本公司签署与该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办理有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24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3-10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子公司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筹划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相关事宜的议案》。为进一步促进本公司通过下属控股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899.HK,以下简称“中集安瑞科”)间接控股的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醇科”)业务发展,提高治理水平,提升行业竞争力,董事会同意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中集醇科的上市方案,即适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直联审核监管机制,即中集醇科先申请其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挂牌后再直联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或根据北交所政策允许的其他方式申请在北交所上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集醇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股权结构情况
■
注:截至本公告日,中集安瑞科持有Sound Winner Holdings Limited 100%的股权;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中集安瑞科合计67.60%的股权;中集集团持有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三)主要经营情况
中集醇科是全球领先的液态食品装备龙头,为客户提供食品、酿造、饮料、乳品、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工艺设计、装备制造、装备安装“交钥匙服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工业啤酒解决方案、精酿啤酒解决方案、西式蒸馏酒解决方案及其他行业罐区设备。
(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中集醇科主营业务为食品、酿造、饮料、乳品、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工艺设计、装备制造、装备安装“交钥匙服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工业啤酒解决方案、精酿啤酒解决方案、西式蒸馏酒解决方案及其他行业罐区设备,其业务领域、运营模式与本集团及其他业务板块保持较高独立性,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中集醇科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资产独立。中集醇科建立了适合自身经营所需的独立完整的内部管理机构,机构独立;有独立的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业务独立。
中集集团和中集醇科均设立了财务部门,建立了会计核算体系,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中集集团和中集醇科均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中集集团和中集醇科均独立纳税,不存在混合纳税的情况,财务独立。
中集醇科本次挂牌不涉及发行股份。
二、对本集团的影响
中集醇科通过直联审核监管机制申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申请北交所上市符合本集团整体战略规划。从价值发现角度,有助于中集醇科内在价值的充分释放,本公司通过中集安瑞科间接持股的中集醇科的权益价值有望进一步提升,流动性也将显著改善;从结构优化角度,有助于中集醇科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本集团整体融资效率,降低整体资产负债率,增强本集团的综合实力;从业绩提升角度,通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通过发行上市募集资金,中集醇科的业绩增长将同步反映到本集团的整体业绩中,进而提升本集团的盈利水平和稳健性。
中集醇科通过直联审核监管机制申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申请北交所上市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集安瑞科对中集醇科的控股权,发行完成后,中集醇科仍将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三、相关授权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麦伯良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员代表本公司签署与该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办理有关手续。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中集醇科申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尚需经全国股转系统同意,筹备和申请挂牌时间、申请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本集团筹划中集醇科通过直联机制申请北交所上市尚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后续不排除需根据更新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履行其他审议程序,且尚需北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审议通过或同意注册,能否按计划实施并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