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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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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3-055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1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忠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3-057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麒麟信安”)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陕西麒麟信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麒麟信安”)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麒麟信安操作系统产品升级及生态建设项目”、“一云多芯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与该全资子公司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1.1181万股,发行价格为68.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118,259.0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6,927,075.3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191,183.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55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了更好发展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陕西麒麟信安为“麒麟信安操作系统产品升级及生态建设项目”、“一云多芯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除前述新增实施主体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陕西麒麟信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20号神州数码科技园4栋16层AC区房屋

3、注册资本:2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后,陕西麒麟信安将及时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相关方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前述事项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该项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五、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陕西麒麟信安新增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新增全资子公司陕西麒麟信安为募投项目“麒麟信安操作系统产品升级及生态建设项目”和“一云多芯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与陕西麒麟信安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3-058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近日,公司收到天职国际出具的《关于更换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原指派曾春卫先生、冯俭专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由于天职国际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周曼女士接替曾春卫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时指派李胜男女士接替冯俭专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完成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曼女士、李胜男女士。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及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周曼女士,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李胜男女士,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二)诚信记录

周曼女士及李胜男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 独立性

周曼女士及李胜男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3-056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所发生,有利于公司经营的稳定和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注2:占同类业务比例=该类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或2023年1-11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2022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2023年1-11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下同;

注3:在同一交易类别下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可以互相调剂。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公司2023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湖南麒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信息”)

(2)杨涛:男,中国国籍,2000年5月至今,任北京华盾信安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12月至今 ,任麒麟工程执行董事;2013年9月至今,任麒麟信息执行董事;2015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

(3)杨庆:男,中国国籍,2000年5月至今,任北京华盾信安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麒麟工程、麒麟信息经理。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前次与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就2024年关联交易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具有必要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