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3-044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2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2日
至2024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12月28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登记地点: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4年1月5日下午收市后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73-82812992
(3)联系人:严水明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2023-042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以专人送达和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尤叶飞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人员简历
尤叶飞,男,1981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嘉兴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房产工程部房地产开发管理;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战略发展部经理、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嘉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民丰特纸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陆惠芳女士已辞去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提名并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钱韦成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规定,拟对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将根据其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向董事会提交相关报告和文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民丰特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民丰特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民丰特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减少管理层级、简化内部核算、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予以吸收合并,注销其法人地位,整体资产并入公司进行规范管理。浙江嘉丰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均由公司承继。
本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民丰特纸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两点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民丰特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民丰特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2023-043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概述
为减少管理层级、简化内部核算、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嘉丰)予以吸收合并,注销其法人地位,整体资产并入公司进行规范管理。浙江嘉丰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均由公司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吸收合并已经公司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合并方: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2日
(2)注册资本:35130万元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永康路288号
(4)法定代表人:曹继华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0959275N
(6)经营范围:卷烟纸的生产销售。纸浆、纸和纸制品制造、销售,造纸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技术服务;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车船及机械设备维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热、电、水的生产;按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范围从事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限分支机构,凭《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
(7)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单位:元
■
2、被合并方: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法人代表:韩继友
(4)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镇东北路801号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2BCN2M1D
(6)成立日期:2019年01月03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产业用纺织制品制造;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销售;化妆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8)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单位:元
■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浙江嘉丰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浙江嘉丰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2、合并基准日授权经营班子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3、合并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均不发生变化,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计入公司;被合并方全部债权及债务由公司依法继承。
4、本次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四、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吸收合并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人员安置、税务清算、工商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吸收合并全部事项办理完毕止。
五、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浙江嘉丰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和核算环节,有利于整合生产供应链,降低运营成本;
2、浙江嘉丰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100%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六、备查文件
1、《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