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3-03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阳光绿色氢能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上议案后,一致认为,自公司成立以来,我们始终致力于研发、制造和推广行业领先的节能照明产品,坚定地将绿色理念融入每一款照明产品中。基于以上理念,推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计划投资2亿元成立浙江阳光绿色氢能实业有限公司,用于开展先进绿氢生产设备及其核心材料、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公司将氢能源为切入点,深入探索中国氢能产业链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核心优势与“双碳”目标,新产业创新中心将积极拓展新兴产业的落地情况,为公司的业务转型和升级注入新的活力。
在实施这一战略的过程中,公司已做好充分的人才储备、技术储备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策划,确保新公司的顺利设立与运营。
因此,各位董事一致同意以上议案,期待新公司能够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3-039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阳光绿色氢能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阳光氢能”)。
● 投资金额:人民币2亿元
● 相关风险提示: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照明”)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开展与绿色制氢专用设备制造相关的新业务,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技术及生产风险、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等不确定性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外投资事项及新业务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研发、制造和推广行业领先的节能照明产品,坚守将绿色理念贯穿于整个照明产品的设计、制造、推广和回收体系的理念。基于以上理念,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拟出资设立浙江阳光绿色氢能实业有限公司,用于开展先进绿氢生产设备及其核心材料、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
(二)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阳光绿色氢能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认为本次设立阳光氢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投资人民币2亿元设立新公司。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阳光绿色氢能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比例: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氢能等新能源材料和设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对外投资涉及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对外投资金额为2亿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公司将按项目进度逐步投入。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开展新业务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拓宽公司业务布局,有利于持续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提高公司产业协调效力,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新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目前现金流较充裕,本次新业务的开展短期内会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不存在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情形。
四、开展新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技术风险:氢能源技术在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存在着技术成熟度不高、产业链不完善等问题。公司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和投资氢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如上海莒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中科氢易膜科技有限公司,提升技术储备,但在研发和商业化过程中仍可能会遇到技术难题和挑战。
(二)安全风险:氢气具有一定的爆炸性和易燃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保障氢能源系统的安全性是一个重要的挑战。
(三)成本风险:目前,氢能源的生产、储存、运输和加氢设施的建设成本较高,这给氢能源的商业化应用带来了一定的经济风险。
(四)竞争风险:虽然氢能源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但目前仍面临着来自传统能源以及其他新能源技术的竞争。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氢能源行业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五)政策风险:氢能源发展的政策环境、政策支持和政府监管等因素可能会对行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政策的变化和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行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加。
(六)财务风险:由于阳光氢能尚在注册设立中,氢能源相关业务短期内不会形成订单和收入。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子公司的后续业务进展,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