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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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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3-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32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通过专人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商若云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制订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7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8.391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11.3799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此外,鉴于2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700股进行回购注销。此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1,700股,由184,009,150股减少至183,997,450股,注册资本减少11,700元,由184,009,150元减少至183,997,450元,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及《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

公司经审慎评估,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终止募投项目“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公司在结合实际情况且不影响现有业务需求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延长至2024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以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商若云、邵贤庆、邵于佶、王中杰为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通过之日起履行其职责,每位董事任期均为三年,任期从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陆健、吕晓红、宓明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通过之日起履行其职责,每位董事任期均为三年,任期从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一、二、九、十、十三、十四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34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1,7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5,200股,预留授予部分6,500股);

●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8.391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11.3799元/股。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70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及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1年3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5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6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手续,向33名激励对象授予122.5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6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6、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7、2021年12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8、2022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9、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10、2022年2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手续,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30.625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3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11、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12、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13、2022年6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14、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15、2022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16、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17、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2022年11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18、2022年12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19、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0、2023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1、2023年7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

鉴于2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7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22年7月7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42,041,25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3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7月11日实施完毕。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23年8月3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83,412,45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97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8月4日实施完毕。

根据《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激励计划应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回购数量调整方法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调整后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1,7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5,200股,预留授予部分6,500股);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8.391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11.3799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为117,605.15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变动如下:

单位:股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8.391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11.3799元/股,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7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帅丰电器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帅丰电器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根据《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35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此外,鉴于2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调整后的数量及价格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公司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1,700股,由184,009,150股减少至183,997,450股,注册资本减少11,700元,由184,009,150元减少至183,997,45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36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700股进行回购注销,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1,700股,由184,009,150股减少至183,997,450股,注册资本减少11,700元,由184,009,150元减少至183,997,450元。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根据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和回购工作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各项必需事宜。

二、需要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8日起45日内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五合西路100号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5-83356233

5、传真:0575-83356233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丰电器”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进行换届,产生新一届的董事会、监事会。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董事会共7人,根据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由7名董事组成,由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商若云、邵贤庆、邵于佶、王中杰(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陆健、吕晓红、宓明君(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陆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陆健、吕晓红、宓明君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监事会的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波(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徐锦、王仲瑜(简历见附件)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其他说明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商若云:女,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研修学历,高级经济师。1998年12月至2014年9月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时商若云女士2015年任嵊州市妇联副主席、2016年任绍兴市科技创新促进会副会长、2017年当选为嵊州市人大代表、2018年当选为“嵊州市女企业家(女领导)联谊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曾获“新浪家居2016年家居业榜样人物”、“2017年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

截止本公告日,商若云女士持有公司5,632,723股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邵贤庆先生的配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邵于佶:女,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2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邵于佶女士持有公司32,749,018股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商若云女士、邵贤庆先生的女儿,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邵贤庆: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设计工程师,系公司多项专利发明人。1998年12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公司监事;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2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邵贤庆先生持有公司5,632,723股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商若云女士的配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王中杰: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管理科学硕士学位,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担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投资经理,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日,王中杰先生持有公司32,500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

陆 健: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担任上海财经学院(现上海财经大学)干部、教师,中远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金部副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聚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陆健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吕晓红: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注册会计师工作,曾担任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晓红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宓明君: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学位,主要从事商法学、经济法学的教学和研究活动。曾发表论著二十余篇,入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的“双千计划”;曾担任浙江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现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院长助理(挂职);现担任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及任该所企业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主任,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台州仲裁院第五届仲裁员,北平机床(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捷瑞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宓明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3、非职工代表监事

李 波: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成都工程检测研究所、深圳市火王燃具公司、广东好伙伴燃具电器有限公司和浙江普田电器有限公司;现任SAC/TC174/SC1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用五金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第八届中国日用五金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2015年9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帅丰电器实验室主任;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实验室主任。同时李波先生曾获得绍兴市劳动模范、绍兴市五一劳动奖章、绍兴工匠等荣誉和称号。

李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4、职工代表监事

徐 锦: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0年加入公司;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徐锦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王仲瑜:男,199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1年6月至2022年7月担任浙江东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22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法务专员。

王仲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12月22日通过专人送达。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波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7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8.391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11.3799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

公司经审慎评估,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终止募投项目“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公司在结合实际情况且不影响现有业务需求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完成期限延长由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以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本月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李波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在当选后将与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徐锦、王仲瑜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通过之日起履行其职责,每位监事任期均为三年,任期从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37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

项目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投项目的概述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31日以证监许可[2020]201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2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008,000.00元,扣减应承担的上市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759,811.74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791,248,188.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结存余额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2、“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拟延期,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超额部分357.14万元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1,000.00万元,用于智能洗碗机及橱柜生产线建设,通过实施本项目,可新增3万台洗碗机及2.5万套橱柜的生产能力,从而打造以集成灶为主、配套相关厨房产品的整体厨房产品体系。该项目拟使用“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的部分厂房,需等整体厂房建设完成后,再开始本项目的建设,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已投入3,707.6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8,095.43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目前该项目的橱柜部分生产线已经可以达到预计产能,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较多主要系洗碗机相关生产线投入较少。

(二)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基于公司当前自主生产洗碗机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自主生产成本较高、洗碗机款式更新迭代速度较快、洗碗机产品生产已较为成熟、市场上OEM生产厂商较多等因素,公司对自建洗碗机生产线的可行性重新进行了调研和评估,决定不再自建洗碗机生产线进行生产,而是采用OEM的方式生产集成式洗碗机与嵌入式洗碗机产品。洗碗机OEM模式可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并根据市场反馈与需求,对产品进行不断改进和优化推出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目前公司正在合作的OEM厂家系行业主流生产厂商,产品质量稳定,售后维修率低,产品质量和性能符合公司集成洗碗机、集成水槽洗碗机等系列产品要求。通过该模式,洗碗机产品的生产成本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同时也能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因此,公司经审慎评估,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终止募投项目“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公司拟终止“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是根据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和安全的使用。

四、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未来用途和保障措施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终止后,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五、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有积极意义。此次募投项目终止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

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考虑宏观经济影响,并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延长至2024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00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3,759,811.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248,188.2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超额部分357.14万元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拟进行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拟进行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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