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3 证券简称:福瑞达 公告编号:2023-060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8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贾庆文先生主持。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计算的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林泽若明、张灵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福瑞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23 证券简称:福瑞达 编号:临2023-061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23日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5
名,实到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贾庆文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全票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因公司董事变更,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如下: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召集人:贾庆文,委员:周明、宿玉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变。
特此公告。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