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3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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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8日,并同意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19.96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3年12月28日。
2、预留授予数量:19.96万,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3、预留授予人数:21人。
4、预留授予价格:149.2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归属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以下区间归属:
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证券交易所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归属日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应不少于12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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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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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注2: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过去12个月内获授权益所发行及将发行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有关类别已发行股份的0.1%。
二、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8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授予19.96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激励计划无董事参与,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8日,测算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313.55元/股(预留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57.4280%、55.1542%、56.2445%(分别采用公司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历史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2.1546%、2.2212%、2.2597%(分别采用中债信息网披露的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收益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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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授予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预留授予对象、预留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二)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三)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3-069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并作废处理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据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宇骅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23年5月24日,金山软件有限公司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正式通过金山软件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的通函所载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将采纳的股票激励计划(「二零二三年金山办公股票激励计划」),以及授权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处理与二零二三年金山办公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事宜。
5、2023年5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6)。
6、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7、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3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曲静渊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9)。
4、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
5、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50,47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61,264,990股增加至461,515,460股。
9、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805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61,720,522股增加至461,723,327股。
11、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5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曲静渊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9)。
4、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1)。
5、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7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21,529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61,000,000股增加至461,221,529股。
9、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2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3,461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461,221,529股增加至461,515,460股。
11、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年7月28日,公司披露公告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05,062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61,515,460股增加至461,720,522股。
13、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61,515,4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296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6,726,294.77元。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50.00-0.72961=149.27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1名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24,589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二)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0,4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
由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离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本次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的意见
本次根据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一)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授予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