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变更情况公告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2月27日,经股东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王国刚先生、冯根福先生、程林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董事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变更事项将向监管部门备案。
特此公告。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新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提示性公告
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全文及产品资料概要于2023年12月29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ixzzcgl.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62-3)咨询。
本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
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产品”或“本集合计划”)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延长本产品的存续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同时相应修改资产管理合同和《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由“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3年12月31日”延长为“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 2020 年4月13日。
二、本产品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本产品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针对延长存续期事宜的修改详见附件《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产品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本产品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本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内容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相关部分。
三、特殊开放期安排
本产品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外,对本集合计划设置特殊开放期(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5日),在特殊开放期内,本产品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上述赎回不受最短持有期为一年的限制。若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延长存续期限事宜的,可于特殊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自行通过本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所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的相关事宜。
四、其他需要提示事项
1、本公告仅对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产品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产品资料概要》、《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类份额)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资料。
2、本公司基于投资运作、风险控制或监管要求的需要,或将适时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集合计划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集合计划申购、申购比例确认等措施,对本集合计划规模予以控制,具体事宜详见届时发布的公告。
3、风险提示:
(1)本集合计划自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同时本集合计划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A类份额均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临近资产管理合同到期日申购的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将面临持有时间不满一年的期限内资产管理合同到期的风险。
(2)本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产品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3、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562-3,公司网站:http://www.ixzzcgl.com。
特此公告。
附件:《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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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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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招募说明书一并更新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