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49版)
(上接149版)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张洋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洋,其基本情况如下:
1、张洋,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管理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到2012年2月任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12年3月到2013年2月任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C测试工程师,2013年3月到2018年5月历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经理、高级经理,2018年6月到2019年9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9年10月到2020年9月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10月10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张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与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投票权涉及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8),涉及的提案名称如下:
1、《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张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以上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征集人张洋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截至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1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3、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征集人不得对授权委托设置不可撤销条款。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具体如下: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向征集人提交上述材料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瑞合东一路1号
收件人:国辉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电话:010-6973 159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前述材料提交应当在征集时间内,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
前述材料提交后,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3、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5、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6、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张洋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洋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
1、委托人接受公开征集,应当将其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对应的该项权利的份额委托同一征集人代为行使。
2、委托人委托投票权的股份数量以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准。
3、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投票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委托授权。
4、委托人撤销提案权授权委托的,应当在确权日前书面通知受托人。
5、委托人应当向征集人提供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材料。境外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在境外形成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办理证明手续。
证券代码:688282 证券简称:理工导航 公告编号:2023-065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2日、会议补充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3-06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有助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其中的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到考核效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2 证券简称:理工导航 公告编号:2023-068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瑞合东一路1号理工导航办公楼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5日
至2024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张洋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股权激励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汪渤、缪玲娟、董明杰、沈军、石永生、高志峰、崔燕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区瑞合东一路1号)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瑞合东一路1号
会议联系人:沈军
联系电话:010-69731598
邮箱:bnct@bitnavi.cn
特此公告。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