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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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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
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2023-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3年岁末及2024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3年底及2024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有关港股通交易日的安排,为更好地保证相关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除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因境内节假日休市外,对2024年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

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如下:

上述基金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注:1.关于非港股通交易日的具体安排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通知为准;

2.上述日期已剔除和境内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3.上述基金的申赎业务规则详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4.如上述基金调整上述业务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上述基金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所带来不便。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中欧同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根据中欧同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年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低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年年度对日(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将于2024年1月2日(含当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2日(含)至2024年1月8日(含),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申请。

2.2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申购时,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单笔0.01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

3.2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示、公告或规定为准。

3.3.2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赎回费率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6.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16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为准。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2 场内销售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不晚于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指定网站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开放期的次日即2024年1月9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含)办理其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