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2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深科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3-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3-087

转债代码:118017 转债简称:深科转债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深科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4年1月9日

赎回价格:100.212元

赎回款发放日:2024年1月10日

最后交易日:2024年1月4日

截至2023年12月29日收市后,距离2024年1月4日(“深科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 3 个交易日,1月4日为“深科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4年1月9日

截至2023年12月29日收市后,距离2024年1月9日(“深科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 6 个交易日,2024年1月9日为“深科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深科转债”将自2024年1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26.68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212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深科转债”持有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或卖出。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5日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深科转债”的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深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深科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深科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深科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提前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 x i x 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5日,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深科转债”的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满足“深科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4年1月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深科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212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 x i x 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即每张面值为100元;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0.5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2023年8月8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4年1月10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155天。

当期应计利息:IA=B x i x t/365 = 100 x 0.50% x 155/365 =0.212元/张。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12=100.212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深科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深科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4 年 1 月 10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深科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4 年 1 月 10 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深科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3年12月29日收市后,距离2024年1月4日(“深科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 3 个交易日,1月4日为“深科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截至2023年12月29日收市后,距离2024年1月9日(“深科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 6 个交易日,2024年1月9日为“深科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4年1月10日起,“深科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3年12月29日收市后,距离2024年1月4日(“深科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 3 个交易日,1月4日为“深科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2024年1月9日(“深科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 6 个交易日,2024年1月9日为“深科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二)投资者持有的“深科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2024年1月9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深科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212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深科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可转债时)。

(四)因目前“深科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3年12月29日收盘价为165.488元/张)与赎回价格(100.212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深科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7889869-879

联系邮箱:irm@szskd.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3-088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达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3〕29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募集资金专户设立程序不规范

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未经董事会审议。上述情形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四条的规定。

二、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

你公司部分收入、成本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对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进行跌价测试时,个别参数计算不准确;原材料跌价测试方法不恰当,跌价准备计提不规范。上述情形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第四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第十五条的规定,影响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导致公司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此外,你公司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运作、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编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关联方登记、2023年半年报应收账款披露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形。

上述事项反映出你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你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后续根据我局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对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和全面自查,深刻反思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以及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认真整改,同时公司将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