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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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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8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公司董监高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2月13日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20,520,7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93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8,821,6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65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699,1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699,1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699,1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11%。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扬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制选举,邱扬先生、邱建民先生、刘标先生、王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邱扬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0,502,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80,5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53%。

1.02 选举邱建民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154,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80,5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53%。

1.03 选举刘标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0,502,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80,5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53%。

1.04 选举王媛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0,502,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80,5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5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制选举,陈骏德先生、虞熙春先生、梁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2.01 选举陈骏德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0,502,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80,5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53%。

2.02 选举虞熙春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0,502,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80,5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53%。

2.03 选举梁赤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0,502,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80,5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琳琳、林一统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8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陈骏德先生、虞熙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邱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刘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具体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邱扬、邱建民、刘标、陈骏德(独立董事)、梁赤(独立董事),召集人:邱扬。

提名委员会委员:梁赤(独立董事)、虞熙春(独立董事)、邱扬,召集人:梁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骏德(独立董事)、虞熙春(独立董事)、邱扬,召集人:陈骏德。

审计委员会委员:虞熙春(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梁赤(独立董事)、王媛,召集人:虞熙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标先生为总裁、李政先生为副总裁、刘桥明先生为副总裁、王海先生为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路淑银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王海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9492166

办公邮箱:002055@deren.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1718

邮政编码:518041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贺莲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证券事务代表贺莲花女士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9492166

办公邮箱:002055@deren.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1718

邮政编码:518041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李政先生被聘为公司副总裁,上市公司与其共同参与投资设立嘉兴得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司及关联人按照持股比例以货币形式平等出资,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并发表了审查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如下:

1.邱扬先生,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硕士。2013年加入公司先后任职信息中心经理、总裁助理、事业部总经理、日常执行副总裁、总裁等,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长/董事。

邱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建民先生为父子关系、与邱为民先生为叔侄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刘标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工商管理博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职称。1994年7月至2005年9月任职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年10月至2008年4月任职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08年4月至2011年7月任职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1年8月至2013年9月任职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3年9月至2018年7月先后任职深圳联合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秘、总裁、董事长,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任职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9年8月至2023年6月任职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2023年1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兼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李政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硕士学位,CPA(注册会计师)。2009年至2011年期间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审计高级经理及部门负责人,2012年至2018年在上海连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人,2019年至2021年在上海连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人,2022年7月加入公司,主要负责投融资等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

李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刘桥明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99年至2011年任职深圳市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营销总部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4年任职深圳市快易典教育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至2022年任职深圳市好成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7月加入公司,主要负责市场营销、战略客户管理等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

刘桥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王海先生,中国国籍,1990年出生,本科学历,于2016年12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3年至2016年历任深圳市太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2017年加入公司,从事投融资等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王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路淑银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在读本科,中级会计师。2006年加入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先后任职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职务,主要负责会计核算、集团合并报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路淑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贺莲花女士,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于2009年7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4年4月至2007年3月任职于深圳市豪恩电声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4月加入公司,从事证券事务相关工作,2009年5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贺莲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8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超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8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6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2020年半年度至2022年半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应收款项收回情况与实际不符,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此外,你公司还存在《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等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1.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你公司应加强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3.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4.你公司应全面梳理相关应收款项收回涉及业务的具体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处理。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8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与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成都历荣远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了(以下简称“嘉兴得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及2023年1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及《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政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李政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李政先生在成为公司副总裁之前参与了嘉兴得泓的投资设立,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万元,为嘉兴得泓有限合伙人之一,因此追认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嘉兴得泓事项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李政先生,2022年7月加入公司,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为公司副总裁。

经查询,李政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嘉兴得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D2WRLD0T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成都历荣远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花蕾)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额:贰仟柒佰零壹万元整

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嘉兴得泓认缴出资总额为2,701万元,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4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202室-55(自主申报)

嘉兴得泓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23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为SACT8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上述共同投资设立基金事项,投资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及关联人按照持股比例以货币形式平等出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同投资系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能力和资源优势,拓宽投资渠道,为公司产业链拓展和整合发掘、培育优质项目,强化公司产业协同,同时可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本次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上述交易以及李政先生领取的工资、奖金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李政先生被聘为公司副总裁,上市公司与其共同参与投资设立嘉兴得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司及关联人按照持股比例以货币形式平等出资,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