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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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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23-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110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范佳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范佳健先生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范佳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范佳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负责的相关工作已顺利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公司董事会对范佳健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9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111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4日、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5日、2023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2023-092、2023-101、2023-10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3 年 12月28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情况详见下表:

(注1)以截止2023年9月28日公司总股本6,611,213,077股为计算基数。

(注2)不含费用成本。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