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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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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公告

2023-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13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金额:626.34万元。

●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626.34万元将直接冲减应收账款,改善公司现金流,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收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共计2,530.48万元,其中属于公司项目的补助资金626.3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11%。公司作为电网企业,剩余1,904.14万元由公司代为申报并支付。

(二)补助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626.34万元将直接冲减应收账款,改善公司现金流,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13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绿能”)。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天富绿能提供担保3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737,40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15,4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及子公司收费权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因建设“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3亿元中长期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义务,上述项目建成后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为国开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天富绿能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办理中长期贷款已提供3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天富绿能与国开行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20,000万元;公司向国开行签署《流动性支持函》,为天富绿能向国开行办理中长期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金额为3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八路21号10719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李景云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发电技术服务等;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天富绿能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天富绿能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持有天富绿能100%的股权,故天富绿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流动性支持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天富绿能20,000万元的中长期贷款向国开行签署《流动性支持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如天富绿能在《借款合同》项下的任何资金支付日(包括但不限于付息日、还本日、贷款到期日、贷款提前到期日等)未按时足额清偿国开行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公司将按照国开行的要求,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为天富绿能提供流动性支持,确保国开行贷款本息偿还。

(二)若因公司按本函约定向天富绿能提供流动性支持,使天富绿能与公司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公司承诺在天富绿能完全清偿其在《借款合同》项下对国开行的债务之前,不以任何方式要求借款人清偿对本公司的债务,亦不会达成与本函内容相违背或冲突的任何约定、补充或修改;不从事任何违反本函或者使得本函成为不可执行、无效的任何行为。

(三)未经国开行事先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不得以任何形式撤回、撤销、修改、中止或终止履行本函。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本公司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函并使其完全有效所必需的一切同意、授权、批准等(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章程取得了一切合法有效的内部授权)。

(五)本函自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被不可撤销的全额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四、流动性支持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为天富绿能提供流动性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对光伏项目建设投运、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若子公司出现无法按时履约偿还债务,公司需补足还款本息现金流缺口,存在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的法律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737,400万元,占

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9.2842%;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72,4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7117%;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13,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1029%;新疆天富天富绿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3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8529%;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622,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0.6167%。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流动性支持函》;

5、《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13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天富集团及其所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

的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及其所属全资公司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经贸”)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15,000万元,为国际经贸提供担保12,000万元,均系前次担保的到期续保。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737,400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622,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所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公司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9.85亿元,用于其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其中:为天富集团在广发银行不超过1.5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为国际经贸在新疆银行不超过1.7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天富集团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已提供担保1.50亿元、为国际经贸在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银行”)已提供担保1.20亿元。(均含本次担保)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新疆银行分别签署《保证合同》,为天富集团向广发银行办理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15,000万元;为国际经贸向新疆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12,000万元。天富集团、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建电力集团”)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电力能源资产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富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天富集团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数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富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2: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楼中心A栋15层写字间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程立新

注册资本:23,00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国际经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国际经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际经贸为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同一控制人控制下企业,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二)所列情形,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就天富集团15,000万元的授信业务与广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就国际经贸1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与新疆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壹亿贰仟万元整(¥12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

四、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天富集团、中新建电力集团就上述15,000万元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

(2)乙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3)丙方: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4)主债权金额:15,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6)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前述全部借款时止。

(7)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其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前述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前述借款担保责任[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

2、天富集团、中新建电力集团就上述12,000万元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

(2)乙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3)丙方: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4)主债权金额:12,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6)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前述全部借款时止。

(7)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其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前述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前述借款担保责任[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737,400万元,占

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9.2842%;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72,4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7117%;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13,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1029%;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3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8529%为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622,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0.6167%。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授信额度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13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资产重组暨出资设立新公司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相关协议签订情况概述

2023年8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资产重组暨出资设立新公司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2023-临075),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出具的《兵团办公厅关于成立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新兵办函〔2023〕40号),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兵团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资产重组暨出资设立新公司之框架协议》。

2023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资产重组暨出资设立新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进展公告》(2023-临126),天富集团与兵团国资委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和《董事提名权委托协议》;天富集团与中新建电力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就天富集团与中新建电力集团前次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及签署时间

1、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签署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持有的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能源”)461,775,740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及由此所衍生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双方在2023年12月2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鉴此,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达成本补充协议如下:

1、双方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三) 股份过户登记 1、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尽快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事项。2、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日起,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与义务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修改为“(三) 股份过户登记 1、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尽快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事项。2、本协议生效之日,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与义务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双方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四)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股份过户登记之日止。过渡期间内产生的损益均由甲方享有或承担。”修改为“(四)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完成股份过户登记之日止。过渡期内标的股份产生的损益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3、本补充协议是对《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内容的补充,与《股份转让协议》构成双方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完整协议。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4、本补充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为签署及履行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双方均已获得应取得的批准及授权;

(2)国资监管机构已批准本次股份转让并出具批复文件或类似文件(如需)。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相关协议签署暂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份转让协议》涉及股份转让事宜尚未完成过户登记。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涉及股份转让事宜尚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相关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股份转让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目录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