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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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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3-62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2月5日届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根据股东单位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邵林芳、包秀成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产生后的2名监事,与另外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十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邵林芳

邵林芳,男,1971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丰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横店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总经理,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邵林芳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监事候选人包秀成

包秀成,男,1972年2月出生,中专学历,经济师。曾任德力西集团母线桥架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采购中心总监,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监,广东江门生物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包秀成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成员的亲属,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3-64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4,482,462股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42,631,734股变更为438,149,27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42,631,734元变更为438,149,272元。

二、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要求,同时就上述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除以上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3-65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6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6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D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公告》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提案4.00及提案5.00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同意才能通过。

提案2.00涉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1.00、提案2.00及提案3.00需逐项表决并适用累积投票制,应选举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亲临本公司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亲临本公司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填好《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参会表决前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4年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4.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62号三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62号。

联系单位: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030

联 系 人:沈峰

联系电话:0750-3277651 传真:0750-3277666

电子邮箱:gdganhua@126.com

6、会期预定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76。

2、投票简称:“甘化投票”。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见“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提案编码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3名(见“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提案编码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2名(见“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提案编码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通过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oc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附件3: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________________股,现委托___________为本公司(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人)出席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公司(人),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表决内容表决投票。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3-63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回购股份4,482,462股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42,631,734股变更为438,149,272股。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45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 2021 年 3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871,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最高成交价为10.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2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4,925,877.19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实施股权激励情况

2021年3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2021年5月完成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56名激励对象授予了公司限制性股票3,929,600股;于2022年3月完成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了公司限制性股票459,013股。详情请参阅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0日及2022年3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向激励对象授予了回购股份4,388,613股,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剩余回购股份4,482,462股。

三、注销剩余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上述回购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应全部或部分予以注销。鉴于公司目前暂无实施新一期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剩余回购股份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时间安排等因素,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回购股份4,482,462股全部予以注销。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42,631,734股变更为438,149,27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五、本次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和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事项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3-59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5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煜鐄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2月5日届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经与主要股东单位沟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确定胡煜鐄、李忠、杨定轶、吕凌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决定。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2、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2月5日届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经与主要股东单位沟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确定廖义刚、钟刚、杨乃定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决定。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3、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暂无实施新一期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时间安排等因素,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的回购股份4,482,462股全部予以注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

4、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4,482,462股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42,631,734元变更为438,149,272元。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要求,同时就上述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5、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7、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8、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1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之事项。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3-60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林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2月5日届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意公司监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经与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沟通,现提名邵林芳、包秀成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上述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的2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决定。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事项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3-61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2月5日届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与主要股东单位沟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胡煜鐄、李忠、杨定轶、吕凌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廖义刚、钟刚、杨乃定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十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

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煜鐄

胡煜鐄,男,1984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杭州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中心总监、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监,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等职。现任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煜鐄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成中先生之子,与公司监事包秀成先生为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因亲属短线交易,于2023年5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其他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胡煜鐄先生自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以来,在公司战略规划、规范运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公司攻坚克难、稳步发展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结合当前公司实际需要,董事会认为推举胡煜鐄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合适的、必要的,不会影响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忠

李忠,男,1968年11月出生,男,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佛山市集成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监,广东新容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忠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74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定轶

杨定轶,男,1971年12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曾任四川托普集团广西分公司经理,诚业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现任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定轶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凌

吕凌,男,1977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阳光七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现任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中心总经理。

吕凌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廖义刚

廖义刚,男,1977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该公司提出辞职并于2023年12月13日公告,尚需履职至该公司选举出新任会计专业人士独董)。

廖义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钟刚

钟刚,1983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通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乃定

杨乃定,1964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西北工业大学航空航天科学技术博士后。曾任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院长、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乃定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3-54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钟刚为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下转1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