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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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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2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12: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与员工之间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发展,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1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11:00召开并以现场和通讯方式作出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伟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朱开星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与员工之间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发展,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一致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制定《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关联董事陈贤生因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一致同意公司拟定的《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关联董事陈贤生因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对预留份额(若获授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分配情况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票的过户、登记、锁定以及解锁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关联董事陈贤生因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一、二、三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提议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对上述议案1、2、3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及《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内容不存在违反《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推出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4、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已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并同意将相关文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3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6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6日

至2024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于2023年12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4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为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股东,需对议案1、2、3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登记地点: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苏州市相城区太平镇兴太路)

4、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董办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2-66732011

邮箱:Dongban@douson.cn

3、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镇兴太路

邮政编码:215137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4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关于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75人,实际出席职工代表6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非关联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会议审议了《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会议经民主审议、有效表决,就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形成如下决议:

1、《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持股计划的情形。

2、会议认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积极性和创造力,保证公司股东、员工和公司利益的一致,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3、审议通过了《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征求公司员工关于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意见,董事会结合相关意见拟定公司《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拟参与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事项。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