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定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月3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泰康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2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月3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泰康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2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